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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印发: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

慧聪暖通与舒适家居网 2024-01-03 09:06 来源:郴州市人民政府

郴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郴州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其中提到,

(一)能源清洁低碳化发展

1.优化调整煤炭消费结构。加快华润电力A厂、B厂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到2025年,力争煤电机组供电煤耗降到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积极引导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减煤降碳、节能增效,严格控制化工、水泥等主要用煤行业煤炭消费,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用煤减量替代,并通过存量挖潜替换。控制居民、服务业散煤燃烧,重点控制小餐馆散煤燃烧,积极推进散煤替代,有序推进工业“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推广热电联产改造和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全面淘汰建成区内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创新煤炭监管方式,精准、动态监测全市煤炭消费,到2025年,煤炭消费增长趋势得到控制,煤炭消费比重下降至41%左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节能降碳协同增效

1.提高节能管理水平。推行能效与能源配置挂钩制度,按照企业能效和产出效益配置能源,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在有序用电、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实行差别化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省级有关用能权交易管理规定,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能效准入标准的新上项目,实现用能权交易全覆盖。定期对全市5000吨标煤耗能企业能耗和碳排放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动态分析,建立完善重点能耗企业常态化节能预警机制。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高耗能设备运行台账,进一步加强能耗计量和检测,完善能源管理方式。引导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市级节能管理、监督、执法“三位一体”节能管理体系。(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重点领域能效提升。加快推进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集约化利用工业废气及余热、余压,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提升能源加工转换效率。加快工业领域节能和技术升级,落实开展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全面推行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推广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加大力度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产技术融合发展。拓宽工业电能替代领域,在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开展企业节能诊断,推进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提升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水平,重点开展锅炉节能环保普查整治,实施变压器、电机、泵、换热器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永磁同步电机、变频调速、能量反馈等节能技术的集成应用。(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推广郴州东江湖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典型案例,5G通信基站等高能耗设施优先布局在可再生能源相对丰富区域。推广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提高现有设施能源利用效率。逐步对电能利用效率超过1.5的数据中心进行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大型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3。(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1.推动城市建设和管理绿色化发展。结合未来空间供需形势和城市运营需要,合理确定城市空间开发时序、阶段性规模,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优化“一城两区四组团”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格局和功能定位科学布局。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加强海绵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增强城市气候韧性和生态环境承载力。加快推动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以大型居住社区和城市新区为重点,推动装配式建筑应用,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建设。依托“湖南省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智能建造平台”,推动绿色建筑产业链发展,实现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装修的标准化、一体化。加快培育绿色建材生产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重点以金磊南方、华新水泥为龙头,推进金磊南方绿色建材产业园、良田绿色建材产业园、华新水泥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项目的建设,打造高标号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基地。鼓励和支持建筑新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等领域开展技术创新,加快推进企业申报绿色建材产品评价认证。执行湖南省“两型”采购政策,积极探索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推广应用模式,切实提高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比重。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建设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城镇星级绿色建筑中使用绿色建材产品的比例达到70%以上。(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发展绿色建筑。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社会投资的公共建筑,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或者其他绿色建造方式,并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积极布局和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逐步实现规模化发展。(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 低碳建筑推广工程

充分利用郴州市地热资源,大力支持浅层地热能等新能源在城镇建筑的应用,打造1-2个浅层地热能应用试点项目。引导建筑领域向低能耗建筑、绿色低碳的方向发展,打造近零能耗建筑示范试点。大力支持东江自然水冷技术等新能源在城镇建筑的应用。推进建筑领域节能,推广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试点创建,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增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60%。

3.推进建筑节能低碳改造。推进大型公共建筑低碳化改造,在政府投资新建的公益性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结合城市建设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按照绿色建筑的要素要求,实施以建筑门窗、建筑外遮阳为重点的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和能效公示,完善能耗监测体系。在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中,加强节能节水管理,统筹推动既有公共建筑绿色改造。积极鼓励能耗水平高、改造效益明显且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学校、医院、商场和机关办公建筑,进行规模节能改造,建立公共节能改造长效机制。(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全面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加快建设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因地制宜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进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利用。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推动新建农房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加快农房绿色改造,研究推广适合绿色农房建设的关键技术及产品。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房用能结构低碳转型,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农房。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广节能环保灶具、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市住建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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