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改清洁能源2020年第一季度政策汇总
慧聪供热采暖网 2019年,我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加快实施,“2+26”重点城市清洁取暖率达75%,超额完成中期目标。
进入2020年,步入“后煤改气”“后煤改电”时代的清洁供暖领域,多能互补的发展趋势愈发明显,煤改清洁能源政策方面,越来越多推动太阳能光伏、生物质发展的政策逐步落地。
截至发稿时间,煤改清洁能源政策整理如下:
北京
北京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公布了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要求巩固平原地区无煤化成果,有序推进山区村庄的煤改清洁能源,修订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率要求达到80%以上,对已实施煤改或列入改造的A、B级农宅进行建筑节能改造。
天津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发布“关于2020年至2023年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有关运行政策的通知”,拟于2020年至2023年延续执行居民散煤取暖清洁能源替代有关运行政策,并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煤改电”用户采暖期执行每日20时至次日8时0.3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同时,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户,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滨海新区自行负担)。
“煤改气”用户执行燃气管网居民独立采暖一档用气价格。同时,给予1.2元/立方米的补贴,最高补贴气量1000立方米/户,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滨海新区自行负担)。
河北
张家口:2021年底完成60万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审议通过《〈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规划(2019~2035年)〉实施意见》提出:
推广能源清洁利用,到2021年底完成60万农户“电代煤”或洁净煤取暖,到2022年市县主城区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1600万㎡以上。
邯郸:完成40万户清洁取暖改造
河北邯郸市人民政府印发2020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计划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426998户居民的“双代”改造任务,实现平原地区清洁取暖“全覆盖”。其中“电代煤”改造44738户;“气代煤”改造382260户。
邢台:2020年清洁取暖47.42万户
2月26日,邢台市住建局召开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听取了各县市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2020年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
要求2020年完成清洁取暖47.42万户,平原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和冬季清洁取暖;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积极推广洁净煤,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沧州:完成22.8万户“双代”任务
1月下旬,《2020年沧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指出,稳妥安全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完成22.8万户“双代”任务。
山东
山东省住建厅公开《2020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针对2020年度清洁取暖,涉及财政拨款金额39500万元,目标要求2020年新增清洁取暖面积2900万㎡,2020~2022年完成全省清洁取暖规划目标。
青岛:农村新增8.98万户,城市新增300万㎡
青岛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工作专班发布《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到:科学推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在供暖领域的推广应用。2020年采暖季前,新增城市清洁取暖300万㎡,农村清洁取暖8.98万户。
济南:延长清洁取暖运行补贴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我市冬季分户式清洁取暖运行资金补贴的通知》,明确延长运行补贴期限至2022~2023年采暖季,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7:3的比例承担。
对采用空气源热泵、壁挂炉、家用电锅炉、发热电缆、碳晶板等取暖的用户,按照每户1200元的标准,补贴天然气、电量在当个采暖期未使用完的,结余部分转入下一个采暖期,抵扣下一个采暖期的补贴天然气、电量;使用完后超出的,由用户按照当地城镇居民用气、用电价格的第一档价格自行购买。
济宁: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0万户
《济宁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打赢蓝天保卫战,以“十条工作线”为抓手,强力推进“四减四增”,整合重组砖瓦窑、水泥、石材生产企业,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0万户,探索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模式,全面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临沂:新增农村地区分散供暖32994户
山东省临沂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城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5%;2022年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
2020年,县城和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75%;2022年清洁取暖率达到90%。2020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2022年清洁取暖率达到70%。具体规划指出,2020年计划新增农村地区分散供暖户数32994户,其中电供热17868户、天然气供热794户、生物质供热14332户。
菏泽:2025年中心城区清洁采暖全覆盖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菏泽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19~2035年)》征求意见公告,规划目标为菏泽市中心城区到2025年实现清洁采暖全覆盖。
规划范围为《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确定的菏泽市中心城区范围,规划范围总面积约624km2。
城市热负荷为2025年中心城区清洁采暖面积达到8330万㎡,其中集中供热面积达到6664万㎡;到2035年中心城区清洁采暖面积达到11960万㎡,其中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0166万㎡。
淄博:清洁取暖补贴再续三年
《淄博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工作要点》发布,要求全面完成冬季清洁取暖目标任务。在前三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7.5万户的基础上,2020年计划完成12.24万户,基本实现农村地区清洁取暖。
此外,淄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淄博市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明确为巩固改造成果、确保居民可承受、运行可持续,防止散煤复燃,在三年运行费用补贴到期后继续按照原补贴政策延续三年。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既保持了原有补贴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又增加了生物质取暖、太阳能+取暖、建筑能效提升等新的改造方式和补贴政策。
德州: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29万户
2020年山东省德州市住建系统疫情防控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透露,今年全市将着力推进完善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两个体系,整治改造老旧小区197个,在中心城区将有5大类、71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
其中,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29万户、农房简易节能改造0.9万户,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
威海:计划投资1.07亿用于清洁取暖
山东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其中,燃煤锅炉拆改、“电代煤”“气代煤”改造以及清洁供热项目共计7个,计划投资总计10070万。
项目信息明确,2020年乳山市计划投资3600万,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用户1.8万户,将于12月完成工作。
河南
河南省印发《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10月底前全省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820万㎡;2020年采暖季前,完成“双替代”100万户,平原地区散煤取暖基本清零。《方案》主要任务指出,大力推动集中供暖建设,对县(市)集中供热规划外的区域,鼓励推广空气源热泵、地热能、电取热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
开封:2020年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5%
《开封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方案中指出:“煤改电”要以可持续和取暖效果受群众欢迎的技术为主,积极推广集中式电取暖、蓄热式电暖器、空气源热泵等取暖方式。2020年采暖季前,全市(含兰考)完成“双替代”省下目标。
根据《开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18年,全市城区、县城和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70%、50%、30%;2019年分别提高到90%、70%、40%;2020年达到95%、75%、50%。
陕西
咸阳:提高清洁取暖补贴至每户5600元
为进一步推进咸阳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按照《咸阳市城镇地区清洁取暖三年工作方案(2019~2021年)》,对使用清洁取暖群众,咸阳市提高了财政补贴标准,将原“5+1”热源改造建设模式调整为“4+1+运营补贴”的建设模式,将原财政对农村居民每户补贴5000元提高到每户补贴5600元,群众出资1000元不变。城镇居民原改造补贴政策不变。
山西
3月1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明确今年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战要求:
2020年10月底前,列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的8个重点城市(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临汾、晋中、吕梁、运城)完成经国家备案的清洁取暖改造内容和目标,实现平原地区生活及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11个设区市建成区、县(市)建成区及周边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力争达到60%以上。
晋城:完成清洁取暖改造5.3252万户
晋城市人民政府发布《2020年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其中第77条,关于市冬季清洁取暖工程中指出:将投资8亿元,完成清洁取暖改造5.3252万户,责任单位为市能源局。
甘肃
兰州:推进全域清洁取暖
2月中旬,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2020年工作要点,称继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全域清洁取暖,大力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淘汰县城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主城区基本建成“无煤区”,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80%以上。
内蒙古
通辽:支持清洁取暖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了《通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在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和城乡接合部推行以集中供热为主,因地制宜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者其他分散式取暖为辅的清洁取暖工程。在农村牧区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工程。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大气污染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煤改气”“煤改电”和其他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给予财政补贴。
辽宁
沈阳:2020年电能采暖面积达到3700万㎡
《2020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明确2020年沈阳将因地制宜推进“煤改电”“煤改气”供暖,在商场、医院、工厂等大型建筑领域,推进电储能锅炉、燃气锅炉等清洁供暖模式,替代燃煤锅炉供暖。
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推广分散式电采暖、燃气壁挂炉等;年底前,全市天然气采暖面积达到600万㎡,电能采暖面积达到3700万㎡。
黑龙江
黑龙江省住建厅下发《2020年全省建设标准和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2020年全省年度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力争超过100万㎡,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力争将超过10万㎡。为使冬季供暖期天空更蓝,黑龙江探索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等优惠政策,全力推进“煤改电”供热试点,最大限度降低电采暖用户的用电成本。
哈尔滨:城区清洁取暖率力争70%以上
哈尔滨市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哈尔滨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9~2021年),明确哈尔滨市清洁取暖的目标为:
2020年,城区、县城和城乡接合部、农村清洁取暖率分别力争达到70%以上、60%以上和30%以上;2021年,城区、县城和城乡接合部、农村清洁取暖率分别力争达到80%以上、70%以上和40%以上。到2021年,哈市燃煤锅炉将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网或替代,电、天然气、生物质、余热取暖也有“指标
新疆
南疆三地州:推进28万余户“煤改电”
新疆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居民供暖设备改造工程的通知》,计划2020年为南疆三地州91个乡镇,978个村、288672户进行“煤改电”居民供暖改造,其中,喀什地区163548户,克州25933户,和田地区99191户。改造工程计划于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
注:此文为不完全统计
截止时间为3月23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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