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推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因地制宜推广空气能等供热应用
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
推动城镇既有建筑设备更新改造。重点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超出设备使用寿命、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能效低、发生过重大事故、主要部件严重受损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等设备。
推动建筑能源替代。逐步扩大清洁能源建筑用能比例。持续推动太阳能建筑应用。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及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中,积极推广光热建筑应用。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和开发区标准厂房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符合条件的既有公共建筑和厂房屋顶加装光伏系统。加强地热能建筑应用。具备条件的地方投资建设新立项公共建筑全部采用“地热能+”多能互补的形式,解决供暖(制冷)用能需求。因地制宜推广空气能、生物质能、工业余热等供热应用。引导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用能向电气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