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浅析欧盟太阳能的利用与发展设想
一、利用目标
在1997年的《共同体战略与行动计划白皮书》的“未来能源:可再生的能源”中,欧盟委员会制订了指导性的目标——到2010年,欧盟全部能源消耗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将达到12%,由欧盟委员会发起的“起飞行动”(CTO)设订了这一计划的中期目标:
根据欧盟的太阳能利用标准制订下列目标:
安装面积达到15,000,000平米(CTO)
安装面积达到1,000,000,000平米(白皮书)
CTO行动目标已经接近完成,已有数据显示,截止到2002年底,集热器已在运行使用的面积约为:
*带玻璃盖的集热器 10,700,000平米
*不带玻璃盖的集热器 1,600,000平米
总计 12,300,000平米
以上统计数据是“正在运行中”的集热器,即从累计安装的集热器总合之中减去已停止工作的集热器而得。
但是,在欧盟当初制订目标时,目标值是安装集热器的累计数值,所以,按照原来的统计方法,CTO的阶段性目标基本上实现了,以此方法统计结果如下:
*带玻璃盖的集热器 12,600,000平米
*不带玻璃盖的集热器 2,000,000平米
总计 14,600,000平米
到2003年底,预计欧盟在运行的集热器将达到14,000,000平米,累计安装的集热器数量可望超过16,000,000台。
二、技术潜力
从太阳能利用长期技术潜力角度讲,欧洲北部地区的每单位用户所需的集热器面积要大于南部地区的数值,其主要原因是北部的寒冷气候导致室内空间采暖需求量较大,相应需要集热器的面积就较多,因此,每单位用户的此项投资也会更高一些。就这点来说,无论采用什么技术,斯堪的纳维亚人都会比欧洲南部地区的用户花费要多。
欧洲南部地区,由于日光照射比较充分,可以利用太阳能集热器为工业提供热源,以及用于太阳能制冷应用,但这些用途也无法与寒冷地区的空间采暖需求量相提并论。
欧洲南部地区的整体潜力平均约为每单位用户需求2.7平米,包括0.7平米的家庭热水、1平米太阳能制冷和1平米工业及服务业热能需求;而北欧地区的整体潜力则平均为每单位用户需求6.3平米,其中,1.3平米用于提供家庭热水,5平米作为室内空间采暖。
上述只是一些粗略的估算,从某个方面讲,潜力可能会更大,例如,欧洲南部地区也有利用太阳能进行室内空间采暖的需求,因此,这些数据可以当作对技术潜力的概略性的统计分析。
根据上面的数据,集热器的技术潜力为14亿平米,其能量等于每年682TWh或58.7Mtoe,相当于:
欧盟全部能量消耗的6%
超过了象比利时这样一个国家使用的全部能量
欧盟1999年从中东地区进口原油(能量当量)的30%
以上估算是从长期出发,并基于下面假设得出的:
家庭与第三部分潜力完全发挥
太阳能辅助制冷充分商业化
太阳能在工业中得到广泛应用,尤其在欧洲南部地区
换言之,假设欧洲对于可持续发展问题持严肃的态度,因此可再生能源可以得到充分应用。
三、2001——2015年的发展设想
太阳能市场的发展受制于多种因素,从技术与工业化的内因看,不管是产品的价格和功用性还是来自外部的影响环节包括宏观经济环境、通用能源的价格及政策对太阳能支持的力度等。这里考虑的重点是针对:公共政策对太阳能的支持力度。
四个设想可以构建市场发展的大致轮廓:
在现有的支持力度下,原计划于2010年达到的1亿平米的目标在2022年之前难以实现。
如果欧盟对太阳能利用执行前瞻性的支持政策,预计到2015年可以实现1亿平米的目标。
若太阳能的发展达到1990——2001年风能利用的推广速度,到2015年,预计在运行的集热器总安装面积将超过10亿平米,几乎接近14亿平米的技术潜力。
假若制订强制性法规,就家居应用市场而言——太阳能系统与建筑相结合的法规,可以开辟每年约47,000,000平米的市场容量,仅就该部分估算,到2015年,将有199,000,000平米的集热器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