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7-21]楼栋计量:为供热计量破难题
2006年7月5日,建设部出台了《关于推进供热计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继2003年和2005年建设部会同其他7部委就城镇供热体制改革专门下文后的再一次发力。《实施意见》强调:既有建筑采暖系统的计量改造,在楼前必须加装计量装置。此涉及建筑采暖热计量中的“楼栋计量”问题,在集中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困难重重的情况下,楼栋计量会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发挥怎样的推进作用,值得我们加以了解和认识。
何为楼栋计量?
“楼栋计量”被称为“灰色地带的裁判”,《实施意见》中要求安装的楼前计量装置在业内通常被称为“大表”,指的是在热力入口安装的热量表。该热量表不但能够计量建筑物的供热量,还能够计量系统累计供水流量、瞬时流量、供回水温度等很多参数,同时还应具备记录整个采暖季日耗热量数据的功能。
楼栋计量在供热计量中的地位
计量是收费的基本手段。但是目前人们对热计量的理解还存在差异,供热计量就是分户安装热量表是普遍存在的看法。其实不然,供热计量的涵义是“用热计量,按户分摊”,并不简单指每户单独安装热量表。孤立强调分户计量是片面的,实施三级计量是科学合理的。三级计量是指:热源输出总热量的计量、建筑供暖入口的楼栋计量和分户计量。
热源计量的是热的总产量,是考核供热企业供热质量、能源效率的主要指标。热源计量和楼栋计量的差额,可以检验管网的输送效率是否达到标准的要求,以保持管网的保温结构完好性。管网的热损失,和循环水泵电耗、设备与管网维修、折旧费一样,应该列入供热成本,最终反映为国家批准的采暖热量的单价。
建筑供暖入口的楼栋热量计量值,是整个建筑实际得到的热量,也是供热企业向热用户提供“商品”的实际数量,应作为确定该建筑物供暖费的基本依据。按照楼栋计量值和国家批准的采暖热量价格进行结算,就从根本上将“吃大锅饭”的按面积收费,改变为“商品化、货币化”的按热量收费。
强调楼栋计量,可以比较准确地显示建筑的采暖能耗,体现出节能建筑的经济效益,有力地推动建筑节能。
在楼栋总热费的基础上,分户计量只是为了提供各户之间供暖费分配比例的依据。考虑户间传热因素和所有用户对维持住宅建筑总体热环境的义务,全楼总热费在本楼户间的分配,应该是部分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部分按分户计量热量。
楼栋计量的重要性
丹麦卡姆鲁普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工程师丁明剑认为,“楼栋计量”是计算热费和分户计量的前提条件,可以起到划分供热企业责任、处理业主投诉纠纷、提高水力平衡、实施能源审计等作用。在热力站、热源等地设置热表,还能起到收集数据、加强量化管理的作用。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气调节研究所高级工程师黄维以实际案例阐明楼栋计量的作用。2004年采暖季,北京牛街某小区业主因室温不够投诉供热企业。而楼前测量发现,该楼的供热量已经超出供热标准,室温不够不是供热企业的责任。如果在楼前安装了“大表”,供热企业到底供了多少热一下就看出来了。“灰色地带的裁判”来源于此。
因此,在三级计量中,楼栋计量的基础地位应得以突出,并以此作为供热企业与热用户结算热费的基本依据。
楼栋计量适合中国供热现状 据了解,欧洲发达国家就很重视“楼栋计量”,瑞典、挪威和芬兰等国家在推行热计量工作时就在建筑热力入口安装热量表,实行“楼栋计量”,而楼内部则按面积平摊费用。
热计量能够推动提高节能意识,促使供、热双方采取节能措施,帮助双方及管理部门监管用热,但它本身不是一种直接的节能手段。包括“楼栋计量”在内的热计量只是节能技术的配套措施,其前提条件应该是供热系统和室内系统节能措施的有效应用,如气候补偿、水力平衡和室内温控等,同时还应该加强运行管理水平控制。对于那些保温性能较差的建筑甚至非节能建筑,则不宜实施计量收费,应先对建筑保温予以改造。
瑞典、挪威和芬兰等国家的热计量工作都是建立在成熟的节能工作基础之上的。早在上世纪70年代,欧洲发达国家就相继制定法律,在供热系统中强制性安装了散热器恒温阀,使恒温阀得到了快速普及;气候补偿、水力平衡和组装式热力站等节能技术也得到了推广运用,施工单位都具备了很高的调试水平;他们对于建筑本身的节能也非常重视,建筑物的保温性能远远优于我国现有水平;同时,欧洲还有专业的能源审计机构审计建筑供热能耗,提供技术改造方案可行性分析。据了解,欧盟还将统一审计标准,对建筑能耗水平进行公示,对于超出公示能耗的系统,将检查原因并追究责任。正是在以上节能工作的基础上,欧洲发达国家才推行了不同程度的热计量工作。
而相比之下,中国目前的供热现状与欧洲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建筑保温性能和供热系统还存在诸多问题,节能措施的硬件还比较落后,系统不能实现按需供热。因此,供热计量收费还不能达到分户精确计量的程度,楼栋计量比较适合当前供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