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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座谈会议召开

慧聪暖通与舒适家居网 2007-12-29 10:04 来源:慧聪空调制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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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于11月23日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并于08年1月1日正式实行。

12月28日,由山东省人大农经委、法工委、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山东省农业厅主办,联合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财政厅、经贸委、科技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卫生厅、环保局、林业局等举办的《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郊宾馆举行。省人大委员会副主任李明先、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刘卿、省人大农经委副主任马洪顺、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陈公雨、省农业厅厅长战树毅等领导出席座谈会。

省政府法制办陈公雨副主任在发言中指出:该条例是通过人大提议,在年初没有事先安排的前提下立法通过的一个条例,在立法过程中是很少有的,这充分反映出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指引政策,将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置于了首位。该条例的出台对于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利用,对于提高和改善农民生活的质量和居住方式将起到划时代的意义。该条例在很大基础上将政府对农村的给服行为提到法制的高度,不是可做可不做,或者是做多做少,而是必须做,是在法制范围内强制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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