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从建供热设施入手运作集中供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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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和谐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措施。张建国市长在今年我市“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要为老百姓办十二件实事”,深得与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赞誉和拥护,体现了政府对社情民意的重视、对民生问题的关心。搞好区域集中供热,是城市能源建设的一项基础设施,是城市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利用能源的一项重要措施,更是关注民生、为群众办好事和实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举措。它对于节约能源、优化城市热源布局、改善大气质量、推进城市建设,对于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载体功能、方便群众生活、创造良好人居环境,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市积极推动集中供热事业发展。尤其是近些年,随着我市经济的稳步增长和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居民小区和住宅楼开发规模不断扩大,市政府对集中供热工作高度重视,环境较好、房地产开发集中居住地区基本上已实现区域供热,许多建成区的居民楼也进行了集中供热改造安装。截止到2007年底,全市建成区集中供热面积已超过40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2.6%。但经过调查了解,目前我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户数不足居民总户数的40%,除去大量棚户区存在的因素,仍有100多个居民小区没有集中供热设施,其中建筑面积大、住户较多并基本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重点小区有:济安街、北坦、毕家洼、工人新村、二七新村、六里山小区、花园庄小区、菜市庄小区、柳行小区、甸柳庄小区、道德街小区、岔路街小区、黄屯小区、王官庄小区、小梁庄小区、舜玉南区、开元山庄片区等。这些居民小区供热方式极不完善,虽然供热的能源主要是煤炭,但在不同供热方式下形成的不同供热成本,导致能耗高、热效率低,不仅实际使用效果、供热质量和居民负担等相差很大,而且成为影响我市冬季近地面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部分小区内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等困难家庭比例较大,大多数居民家庭收入低,无力承担改造安装和集中供暖费用。二是部分居民小区建成时间早、集中供热设施改造建设成本高,且住宅建筑保温隔热和气密性能相对较差,用热效率低、热量损失大,而由于房屋建造和技术等原因,这类小区集中供热改造后的计费方式仍须按建筑面积收费,而不能按实际消耗的热量计算,这种热费与热耗的脱节可能导致热源成本的提高,致使供热企业望而却步。三是供热市场化与落后的供热系统之间存在着矛盾,影响了个别小区集中供热的推进。目前,我市对改造的集中供热住宅全部采用单管串联式供热,把广大热用户作为一个群体捆绑在一起,少数家庭不同意改造安装就会影响整栋楼的施工。四是分散管理制约集中供热发展。我市现有22家供热企业(包括市属供热企业6家、非市属企业16家),另外还有近百个社会企业。少数规模较小的供热单位建制不全,管理混乱,技术水平低,资金实力不足,短期行为严重,温度不达标、维修不及时等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费用收缴困难,导致入不敷出,无力采用新技术、改造旧设备,形成恶性循环甚至停止供热,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一些居民小区集中供热的推进。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加快推进我市重点居民小区集中供热,既需要政府的政策引导,更需要规划、建设、供热、房管等部门的通力协作以及社区工作同志的努力配合。现提出建议如下:
一、从设立供暖改造资金入手,制定居民小区集中供暖的新政策。一是多方筹集改造资金。随着收入和需求水平的提高以及可替代性供热产品的出现,热作为公共产品的属性日益弱化,出现了由纯粹公共产品向准公共产品,甚至向私人产品转化的趋势。但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需要技术进步来支持,所以政府有责任加大建筑改造投资,对原有房屋逐步实施建筑节能和系统节能改造。应像推进“水、电一户一表工程”那样,由市政府统筹规划,设立重点居民小区供暖改造专项资金,实行“政府补贴补一块、百姓每户拿一块、区域供热出一块”的方式,筹集改造资金,加快推进步伐。二是重视相关居民的参与。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绩效主要是由公众反应来体现的,所以,在重点居民小区集中供热的推进过程中,要重视居民参与的重要性,让相关居民更多地了解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实施情况,增强居民服务自己、服务社会的意识,发挥他们的参与和监督作用。三是建立对供热产业发展的激励机制。通过推行税收优惠或由公众为供热企业打分进行服务评奖等,强化对企业的激励和监督效果,激发供热企业推进已建成重点居民小区集中供热的积极性。四是把这项工作的推进与建立健全保障制度、解决困难群体的采暖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重点解决好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和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低收入家庭的冬季采暖问题。这不仅是从以人为本、保证城镇居民的基本生存生活出发,而且也是确保供热企业收入及正常运行的途径。
二、从建设供热基础设施入手,积极运作城区集中供热的大项目。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无论在生产和生活中,热能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加快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既是增强城市载体功能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重点居民小区集中供热、进而推进城市供热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条件。因此,要按照“规划控制、合理布局、社会投资”的方式,积极运作集中供热大项目(比如加快西部热电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优化大型供热站建设规划布局,提高城区集中供热率,促进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节能、环保为目标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同步实现。
三、从改革供热管理体制入手,构建城区供热集中管理的新格局。一是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规划、建设、供热、房管、环保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城市集中供热推进领导小组,对城区集中供热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在切实推进已建成重点居民小区集中供热工程的同时,更加重视供热规划、严控分散建设、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在坚持热电厂为主、区域供热锅炉房为辅的供热方式前提下,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保证措施,积极推进小型供热企业、小规模物业管理小区供热系统的并网改造,坚决取缔供热效率低下的小型锅炉房。二是积极推进分户循环系统,尽可能地实行分户控制,采用热量表进行分户计量,实现用多少热、交多少钱。可将这些已建成重点居民小区住宅建筑原来的供热用户端管网,由垂直的上供下回单管串联改为水平并联系统,独立安装温控阀及热量表,方便用户自行调节温度及计算用户消耗的热量。新建住宅原则上都要推行安装采暖计量装置,并在设计、施工组织、竣工验收上进行把关,从根本上解决能源浪费、搭车蹭热等问题,使“用热交费、节能降耗”的观念深入人心。三是充分发挥社区和居委会的作用。考虑到这些已建成重点居民小区确实存在旧建筑结构、改造投资成本和技术方面等制约因素,对确实难以进行分户计量改造的小区,建议采取“记大账不记小账”(即一栋楼进了多少热,总数可以计算)的热费收缴方式,由热力公司根据一栋楼来收费,然后楼内住户按面积合理地分摊,以减少或消除工作推进中的阻力,加快实施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