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强行“规范”热水器 业主多花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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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准我们自己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要安装就必须把钱交给物业,由他们统一安装指定品牌的太阳能热水器,费用比市场要贵600元左右呢!”这些天,浦口大华·锦绣华城柳州苑物业的“霸王规定”让即将入住的百余户业主着实窝火。
业主:安装热水器遇“霸王规定”
杨小姐说,入住柳州苑小区的业主多是浦口临江村的拆迁户,于今年4月底办理的入住手续,“本来是很高兴的事情,但我们现在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前几天,才拿到新房钥匙不久的杨小姐一家准备安装一台太阳能热水器,“可是准备安装时,却发现通往6楼楼顶的通道被紧锁着,和物业部门沟通却被告知,太阳能热水器不准私自安装,必须要向物业交纳1500元到2000元不等的费用,由物业来统一安装‘而今’或者‘清华阳光’两种品牌的太阳能热水器。”
“物业有什么权力不允许我们自己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呢?”杨小姐说,物业的这种做法显然是强制消费。和杨小姐面临同样困境的还有百多户业主,面对这样的“霸王规定”,大家都感到很气愤。柳州苑冯先生气愤地说:“房子是我们自己的,指定的太阳能热水器都不清楚什么质量,还收取1500元到2000元不等的费用,我们不能接受。”
物业:统一安装只是为方便管理
对此,柳州苑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解释,为了外观美观、排放整齐,物业方便管理,所以要求安装统一品牌的太阳能热水器。由于安装热水器涉及顶楼承载问题,如果选择同一品牌的太阳能热水器,厂家就可以在安装热水器前放入槽钢,使承重减轻。如果每人都安装不同品牌的热水器,会给物业后期的管理带来麻烦,如顶楼承载不住,采钢板被压坏,将导致房屋防水能力减弱等问题。
物业的指定品牌“而今”和“清华阳光”两种品牌的太阳能热水器的价格和市场上的还要贵出600元左右,面对业主这样的疑问,该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是负责热水器的维修和管理,至于货源是哪儿的、进货价格是多少,均不得而知。
律师:行为侵犯了业主的权利
针对这一问题咨询了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的曹纯刚律师,曹律师表示:“物业公司的工作宗旨是服务,而不是管理,物业公司的管理权力基础是所有业主的授权,他们的表决要得到业主委员会的认可。物业不能对涉及小区里所有业主具体利益的事没得到认可就形成意见。在法律条文上,没有规定物业有要求业主安装统一品牌太阳能热水器的权力,业主有自由选择热水器品牌的权利,物业这样做是不合理的,这样已经侵犯了业主的权利。”
曹律师还表示,物业指定的这两个品牌的太阳能热水器也存在不正当竞争关系,业主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并且有权要求更换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