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的进口冷链食品安全
慧聪暖通与舒适家居网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国大连、天津、青岛多地频繁检出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病毒核酸阳性,进口冷链食品本身也偶有病毒检出,因此引发了民众对进口冷链食品的质疑。为此特撰写《疫情下的进口冷链食品安全》一文,供读者借鉴分析病毒是如何进入冷链、以及如何防范控制病毒通过冷链及在冬季通过物品的传播。本文从为何要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核酸阳性检出率情况、国家对冷链食品进口源头到上架销售各环节的把控、进口冷链食品消毒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并介绍了国家出台的与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的“指南”类文件。
1.停止进口冷链食品不行吗?
国外疫情处于严重爆发期,进口冷链食品作为传播载体之一频繁出事,停止进口不行吗?答案是不行!根据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发布的《2020年中国进口食品行业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进口食品金额高达908.1亿美元,同比增长23.4%,来源地多达189个国家和地区。从金额来看,17个进口食品品类中,排名前三的依次是肉类及制品、水海产品及制品、乳品,进口额均超过100亿美元。尽管当前新冠疫情使国际交往受到了很大影响,但2020年进口食品仍将保持两位数的增长,也就是说,2020年我国实际进口食品将超过1000亿美元,即6550亿元人民币。
进口冷链食品作为进口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价格十分低廉。以猪肉为例,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猪肉进口均价从2020年1月份的22.4元/kg持续跌至8月份的16.5元/kg。与8月底全国农批市场48.42元/kg的国产猪肉平均售价相比,进口猪肉价格优势较大,一定程度上推动进口量增加。自2018年8月3日我国首例非洲猪瘟疫情爆发,导致2020年国产猪肉供应较去年同期减少19%左右,如果没有进口猪肉平抑物价,国产的猪肉价格绝也对不会是48.42元/kg。另外,食品价格是联动的,猪肉价格上涨会直接带动羊肉、牛肉、鸡蛋、豆腐等食品价格上涨。所以,贸然停止进口冷链食品会造成我国食品价格的大幅波动,这关系到中国老百姓的菜篮子。
此外,我国在国际水海产品产业链的加工环节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很多水海产品需要在国内相关加工企业去皮、去骨后再次出口。若停止进口水海产品,相关企业将面临大量违约赔款和停工损失。
2.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到底有多少核酸呈阳性?
在2020年11月2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李宁表示,我国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检出的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率总体较低,全国抽检监测的阳性率为万分之0.48,且主要为搬运等流通环节造成的食品外包装污染。在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李宁表示,我国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检出的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率总体较低,全国抽检监测的阳性率为万分之0.48,且主要为搬运等流通环节造成的食品外包装污染。
3.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核酸阳性到底意味着什么?
在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活病毒、死病毒、病毒片段均可检出核酸阳性,但核酸阳性不代表具有传染性。目前检测出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大多属于污染较轻的。由污染造成感染,一般来说必须是污染量较大,且需要长期反复接触才有可能造成感染。所以在相关从业人员当中,特别是物流装卸工感染相对较多,并未发现因食用进口冷链食品而感染新冠肺炎的病例。
4.如何保证进口冷链食品安全?
为了全面保证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从进口冷链食品的源头管理、抽检、物流运输、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防止物传人。
源头管理及抽检
2020年11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风险。在进口冷链食品首次与我国境内人员接触前对进口冷链食品的装载运输工具、产品内外包装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
2020年11月12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毕克新表示全国海关将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的检疫力度。
目前,海关总署已经与有冷链食品输华贸易的109个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和磋商,要求其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监管指南,督促本国输华食品企业落实FAO、WHO食品企业指南,严防输华食品及其包装在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环节中受到新冠病毒的污染。海关总署还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通报出口国主管部门,并要求输华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指南要求落实到位。针对境外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海关总署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截止到2020年11月11日,对存在员工感染新冠肺炎的99家生产企业(来自20个国家)采取了暂停其产品进口的措施,其中82家企业是在出现疫情后自主暂停了对华出口。
海关总署重点加大了对进口冷链食品,尤其是海鲜食品的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测力度,截止到2020年11月11日,全国海关共抽样检测样本873475个,其中检出核酸阳性结果13个,其他873462个样本均为阴性。海关总署还已累计抽查了50个国家的140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对查出问题的22家企业采取了暂停或者撤销其注册资格等措施。
对于进口冷链食品或其包装上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海关总署实施暂停其进口申报1周至4周的紧急预防性措施。截止到2020年11月11日,已有8家境外食品生产企业、6艘渔船实施该预防性措施。
冷链食品物流运输环节
为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渠道传播,交通运输部于2020年11月3日印发了《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指南》以预防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受到新冠病毒感染为主线,突出装卸、运输等重点防控环节,注重加强冷链食品消毒。
针对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工具,《指南》中要求需对其进行严格消毒,坚决防止病毒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在冷链物流运输前后,对使用过的运输工具及容器可能接触过的部位进行彻底消毒,比如,人手频繁接触的方向盘、车门把手、移动设备等是最有可能被病毒污染的表面,均要定期消毒。同时,要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对进口冷链食品车辆、船舶等载运工具及装载过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进行彻底消毒。
针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指南》中要求加强防护,切实保障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自身安全。进口冷链食品的运输企业要严格做好港口作业人员以及司机、装卸工、船员、引航员等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好人员的健康登记、日常健康监测、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定期核酸检测及消毒等相关工作。对高风险岗位人员正确穿脱防护服等进行专业培训,特别是装卸来自于疫情发生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时,要指导码头搬运工人等作业人员在搬运货物过程中全程佩戴好口罩,与此同时避免货物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防止接触到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的冷冻产品等,切实保障好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止感染的风险。对直接接触进口散装冷藏货物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间隔时间不超过7天。
生产经营
2020年10月16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两本《指南》均适用于采用冷冻、冷藏等方式加工,产品从出厂到销售始终处于低温状态的冷链食品在生产、装卸、运输、贮存及销售等各环节的新冠病毒污染防控工作,以预防冷链食品从业和相关人员受到新冠病毒感染为主线,突出装卸储运等重点环节防控,注重加强冷链食品包装的清洁消毒。
在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消费终端,进口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追溯信息是产品上架销售必不可少的四张证明。除此之外,各地方还针对消费终端出台了专项规定。2020年12月26日,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了《超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根据《指引》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的售卖要做到专人售卖、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专物专用、专门消毒。售卖人员应主动帮助顾客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分割、改刀等粗加工并进行充分包装,减少顾客与进口冷链食品的直接接触,售卖专区要有进口冷链食品的明确标识。进口冷链食品入库前的外包装、上架前的外包装要严格消毒,以散装形式售卖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在商品标价签上加注进口国或原产地的信息。
5.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上线
自2020年10月,我国各地区陆续推出了省市级冷链追溯平台,如北京市的“北京冷链”、天津市的“天津追溯”、重庆市的“渝溯源”等。2020年12月2日,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发建设的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建成并上线运行。该平台通过“异构识别”机制,依据各省级平台原有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工作基础,在不统一制定标准、不统一编码赋码、不改变各地系统的情况下,实现了追溯信息省际互认互通。
目前已有9个省(市)的进口数据接入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试运行。这9个省(市)冷链食品首站进口量占全国90%以上,基本实现从海关入关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的全链条信息化追溯。另外10%主要通过纸质台账、进货凭证等方式来追溯信息。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还将加大对来源不明、相关票据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查处打击力度。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冷链食品追溯服务专区”也已上线运行,目前已接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地的冷链追溯平台,其他地区也将陆续接入。
6.进口冷链食品消毒之难
进口冷链食品由于品种的不同,其贮运温度也不同,从果蔬的4℃、到冷冻猪肉的-18℃再到金枪鱼-50℃以下的深冷温区。新冠疫情的爆发,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就是低温环境下的冷链食品消毒。2020年11月2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冷链食品及秋冬季食品安全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中国疾控中心消毒学首席专家、环境所消毒与感染控制中心主任张流波表示,在低温情况下,常规消毒剂的消毒能力显著下降,常见的消毒方法会失效。冷链消毒是新问题,急需能够对低温表面进行安全有效消毒的方法出现。
目前我国广泛采用消毒剂消毒,消毒剂主要分为醇类消毒剂、含氯消毒剂、过氧物类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对于冷冻物品消毒,普遍要求采用降低冰点的方法确保消毒剂不结冰,且消毒后还须进行消毒效果确认。具体消毒办法可参考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于2020年11月8日发布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和交通运输部于2020年11月13日发布的《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此外,我国还在积极探索其他更有效和安全的消毒方式,并已取得初步成果。
中国科学院整合在冷链装备、杀菌消毒技术、新冠病毒传播机制与生物安全综合防控等方面的研究基础和测试平台,已研究出可有效消杀新冠病毒的绿色无残留低温消毒技术、强光消毒技术和光化学消毒技术,正在加速研制自动化消毒装备并推广应用,遏制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在我国的传播。
2021年1月18日,国家卫健委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显示,两款低温型季铵盐消毒液已获国家紧急备案批准上市。这两款消毒液将耐低温和消毒特性融为一体,可在-18℃的低温环境下不凝固、不结冰、无析出、无结晶,可实现喷雾消毒,且保证消毒效果,彻底解决冷链食品外包装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流通、交易等环节中的消毒问题。
中核集团2020年12月8日发布消息称其组织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同方威视三家单位,联合军事科学院、清华大学等科研机构及高校共同开展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辐照消毒技术攻关,并已取得大量模拟实验数据。模拟实验表明较低的辐射吸收剂量就可以达到灭活效果,且对食品安全不构成影响。
7.疫苗带来的曙光
2020年12月14日,英国公布消息称一种传播速度比之前快70%的变异新冠病毒正在伦敦和英格兰东南部地区迅速蔓延并波及周边国家。目前虽然还没有证据表明疫苗对这种变异病毒无效,但这仍然增大了我国防疫工作的难度以及不确定性。变异新冠病毒的大范围传播有可能造成进口冷链食品阳性率的提高,全球其他国家若大面积进行防疫升级也可能会带来冷链食品供应上的问题。
在2020年12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公布将对部分重点人群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重点人群主要包括在外防输入一线的冷链物流、海关边检、医疗机构、农贸海鲜市场、公共交通的工作人员,以减少我国的防控风险,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截止2021年1月9日,全国重点人群接种量已近750万剂次。
总之,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仍需注意自身安全,认真做好日常防护和消毒工作。保障疫情下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稳定、长期流入我国市场是一场持久战,任重而道远!
8.与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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