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配置新风系统!江苏新版住宅设计标准正式实施
7月1日,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修订的新版《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针对住宅设计中暴露出的短板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完成修订的住宅设计标准。修订后的标准重点从安全健康、全龄友好、智能智慧、应急防控4个方面对相应的技术条款进行了再完善、再优化、再提升。
《标准》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完善:
优化室内热环境,提升居住建筑品质
规定冬季不采取供暖时,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室内平均温度应不低于14℃、寒冷地区应不低于12℃,墙体与外窗内表面的温差不应超过4℃,以减少对人体的冷辐射。同时,提升了外窗、分户墙和分户楼板等关键部位节能要求。
增设新风系统,营造舒适健康环境
要求每套住宅应设置新风系统,以改善室内空气品质,可因地制宜选择新风器、户式新风系统或集中新风系统,新风系统设计时应考虑厨房和卫生间局部排风的影响。
拓展可再生能源应用,提升建筑节能标准
根据江苏气候特点和资源禀赋,进一步细化提升了居住建筑节能指标和技术要求,扩大了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应用形式和范围,推进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空气源热泵系统、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全面支撑居住建筑节能率由65%提升至75%。
据介绍,《标准》共有强制性条文55条,其中49条引用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新增的6条则是在借鉴国家标准有关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江苏实际确定的,涉及电梯设置、采光、隔声、防火、消防救援等要求,如新建4层及4层以上住宅必须设置电梯并满足无障碍使用要求;住宅的屋面、地面、外墙、外窗、电梯井道口应采取防止雨水和冰雪融化水侵入室内或井道内的措施;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高层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