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埃科技顺利过会,又一暖通企业将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9月1日,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科技”或“公司”)首发申请获上交所上市委员会通过,将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不超过336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据招股书显示,美埃科技拟募集资金71354.13万元,此次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生产扩能、研发平台、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
9月9日,慧聪暖通与舒适家居了解到,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埃科技”)回复科创板意见落实函。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在意见落实函中,上交所主要要求美埃科技在招股说明书中进一步披露其有效避免和天加环境同业竞争的措施。
据了解,美埃科技实控人蒋立控制着天加集团及下属天加环境等多家公司,由于后者主要提供工业空调设备产品,美埃科技在此前上交所的问询中也被提及同业竞争问题。不过,天加环境主要从事中央空调的制造与销售业务,产品具有相对的普适性,产品功能主要为调节空气的温度和湿度,而美埃科技的产品则适用于对室内空气有较高洁净度要求的场景。
美埃科技回复称,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同业竞争”中补充披露如下:
关于避免和天加环境同业竞争的措施
1、天加环境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措施天加环境实际控制人蒋立先生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措施承诺如下:
“本人将约束除美埃科技外的其他经营主体的经营范围及业务活动,不会拓展业务至美埃科技所从事的业务领域,不会研发、生产、销售(包括直销、经销或任何形式的销售)美埃科技目前生产销售的及发展规划中涉及的同类或近似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各品类的风机过滤单元、过滤器产品、空气净化设备等,不会与客户签署销售同类或近似产品的业务合同,确保不抢占美埃科技的客户市场。
本人将约束除美埃科技外的其他经营主体不会主动申请/受让与经营美埃科技产品相关的商标、专利或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也不会研发与美埃科技产品有关的任何专有技术。
若本人控制的除美埃科技外的其他经营主体所取得的销售美埃科技同类或近似产品的商业机会,或形成与美埃科技同类或近似产品生产、研发相关的专利,则敦促相关主体及时将该等商业机会、相关专利转让给美埃科技,或直接放弃,以确保不会与美埃科技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本人控制的除美埃科技外的其他经营主体与美埃科技之间将始终保持业务独立,不会出现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况,不会存在利益输送关系。
若承诺方违反上述承诺给美埃科技股东、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诺方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天加环境控股股东TICAChinaCompanyLimited关于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措施TICAChinaCompanyLimited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措施承诺如下:
“天加集团将持续经营其主营业务,不会拓展其业务至美埃科技的业务领域,不会研发、生产、销售(包括直销、经销或任何形式的销售)美埃科技目前生产销售的及发展规划中涉及的同类或近似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各品类的风机过滤单元、过滤器产品、空气净化设备等,不会与客户签署销售同类或近似产品的业务合同,确保不抢占发行人客户市场。
天加集团不会主动申请/受让与经营美埃科技产品相关的商标、专利或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也不会研发与美埃科技产品有关的任何专有技术。
若天加集团取得销售美埃科技同类或近似产品的商业机会,或形成与美埃科技同类或近似产品生产、研发相关的专利,则及时将该等商业机会、相关专利转让给美埃科技,或直接放弃,以确保天加集团与美埃科技不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天加集团与美埃科技之间将始终保持业务独立,不会出现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况,不会存在利益输送关系。
若承诺方违反上述承诺给美埃科技股东、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诺方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回复中,天加集团释义与招股书一致,系指TICAChinaCompanyLimited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包括: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天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TICAClimateSolutionsMalaysiaSdn.Bhd.、TICA-SmardtHongKongLimited等。
关于美埃:
美埃科技主要从事空气净化产品、大气环境治理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洁净室空气净化、室内空气量化等级品质优化、大气污染排放治理三大领域。
在报告期内,过滤器产品和风机过滤单元合计为美埃科技贡献超过9成收入,其中过滤器产品占比达到50%左右。2017年至2019年以及2020年前三季度,美埃科技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08亿、6.4亿、7.92亿和5.52亿,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