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建筑碳排放计算作为强制要求
2021年9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5-2021,2022年4月1日开始执行。
规范要点
1.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覆盖面广,涉及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系统、施工调试验收与运行管理等内容;
2.建筑碳排放计算作为强制要求;
3.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细化;
4.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水平进一步提升。《通用规范》提高了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热工性能限值要求,与大部分地区现行节能标准不同,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在现行节能设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
其他气候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65%;
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2%。
5.新增温和地区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指标要求。相比于《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2017,《通用规范》新增温和A区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指标,拓展工业标准适用范围,温和地区工业建筑严格执行。
6.暖通空调系统效率和照明要求全面提升
意义和制定背景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推出,是为了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营造良好的建筑室内环境,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适用范围
从总则可以看到,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涉及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系统、施工调试验收与运行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内容。
碳排放强度
2.0.1: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进一步降低,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降低30%和20%。
其中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其他气候区平均节能率应为65%;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为72%。
可以预计,在2022年4月1日实施后,建筑围护结构行业(门窗、保温材料行业)及建筑节能领域其他行业都将受益并迎来新一波增长。
2.0.3:碳排放强度有了明确强制标准。过去的建筑相关碳排放标准更多是推荐或者建议,例如GBT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及GB/T51141-2015《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和它的2020的征求意见稿中,并未对碳排放强度进行强制性要求。
2.0.5: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建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
关键指标
此次发布的节能规范可以说是集大成者,随着它的发布,受到影响的原有标准及规范达到20部。具体参数上,围护结构的限值基本与之前的公共建筑和住宅节能设计标准一致,不过也有很多指标提高了要求。
目前来看,绿色建筑投资回报率的提升主要体现在租金、售价的溢价以及经营成本、能耗的降低。业内人士表示,短期来看,绿色建筑相对于非绿色建筑的投资回报率并不十分突出,可能并不能达到投资者的要求。但从长期来看,绿色建筑是大势所趋,符合整个国际社会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潮流。伴随着技术上的不断突破、理念上的不断更新并配合政府更加实际的激励政策,绿色和非绿色资产间的投资回报以及评估价值将展现越来越大的差异,作为资产的抗风险能力也将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