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尧都区扩大禁煤区范围,3条村264户全部“煤改电”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2022年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尧区政办发〔2022〕31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尧都区2022年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尧都区2022年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2022年4月7日临汾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议相关要求,依据《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洁取暖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的通知》(尧区政办函〔2019〕39号)文件精神,结合尧都区清洁取暖工程改造实际情况,为巩固清洁取暖改造取得的成效,扎实做好尧都区2022年清洁取暖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牵头、乡镇组织、企业实施、群众自主的原则,安全为先,责任明确,把握时效,全面完成2022年清洁取暖工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二、工作任务
1.进一步扩大禁煤区覆盖区域:将金殿镇高家庄村80户、大阳镇老母村111户、兰里村73户,共计264户列入我区2022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全部实施煤改电改造。(区能源局牵头负责,相关乡镇组织实施)
2.巩固提升改造成果:“禁煤区”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清洁取暖改造情况再次摸排,将应改未改户、新增零散户(未享受过建设及设备补贴)纳入2022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结合改造户居民意愿,按照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原则确定改造路径(零散户煤改电要坚持“以电定改”),完成改造。(区能源局牵头负责,预计完成改造150户)
3.稳步推进清洁取暖改造路径进一步优化工作:已经完成“煤改气”改造的居民,根据个人意愿、供电线路承载能力,可以实施煤改电二次改造。向辖区内供电部门申请、核准后(供电部门统筹规划),自行采购煤改电采暖设备,完成煤改电改造。完成改造后,向区住建局报备,不再享受煤改气运行补贴;向区能源局、发改局报备,享受煤改电运行补贴。(相关乡镇及供电部门牵头,区能源局、住建局、发改局协同完成)
4.积极支持“禁燃区”居民在供电线路满足接带的情况下自行进行煤改电改造(经供电部门许可,出具允许接带证明),完成改造后,向区能源局、发改局提出享受煤改电政策电价申请,享受煤改电运行补贴。(区能源局牵头负责、发改局负责)
5.进一步优化完善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特别是煤改气用户运行补贴政策,取消缴费限制条件,气价直补。(区住建局负责)
三、设备的选择与补贴政策(享受补贴改造户)
区能源局负责组织我区2022年清洁取暖改造煤改电采暖设备招标工作,确定2家空气能采暖设备供应企业,保障煤改电采暖设备供应,完成我区2022年清洁取暖改造。按设备中标价格70%进行补贴(2P空气能设备最高补贴4000元/户,3P及以上空气能设备最高7000元/户),给予改造企业设备补贴,改造户支付补贴后的差额部分。
四、时间安排
7月底前,区能源局完成招投标工作;8月各相关乡镇开始组织入户安装施工;9月底前完成采暖设备安装;9月底国网尧都供电分公司负责完成整村“煤改电”区域的供电线路改造。全区2022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9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工程验收及补贴拨付
各相关乡镇负责改造户核实工作(甄别是否享受补贴)、负责对享受补贴改造户进行初验(采暖设备安装数量、型号进行核实登记,用户、村、企业、乡镇要签字确认),各涉及乡镇将验收情况报区能源局,按照相关规定给实施企业拨付补贴资金。
六、工作要求
1.区能源局负责我区2022年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工作;协调相关乡镇、国网尧都供电分公司完成我区煤改电用户管理台账;完成煤改电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协调相关乡镇、各燃气公司完成我区煤改气用户管理台账。
2.各相关乡镇是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改造任务落实和工程推进;负责群众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属地安全管理工作;按要求向主管部门及区清洁取暖办公室上报工作推进情况;专人负责煤改电、煤改气用户管理台账。
3.国网尧都供电分公司负责“煤改电”工程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做好项目规划、申报审批、项目资金落实、施工组织、施工安全等有关工作,确保采暖季前完成线路改造,保证“煤改电”用户电力供应。
4.相关部门按照《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清洁取暖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我区2022年清洁取暖工程顺利实施,确保我区清洁取暖改造户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