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研究|海南自贸港碳达峰的挑战和路径选择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意义重大,可以引领我国主动实施绿色转型,以低碳创新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经济社会文明形态将逐步由工业文明进入生态文明。双碳目标也将倒逼产业结构调整,抑制发展高耗能产业的冲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进步,拉动巨量的绿色金融投资,带来新经济增长点和新就业机会,支撑高质量发展。
海南省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强化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协同统筹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各领域节能降碳工作任务,十三五期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超过27%,超额完成国家下达12%的目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和人均二氧化碳排放均处在全国领先水平,为全省如期实现碳达峰打下坚实基础。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工作,以市场减排机制引导行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2021年12月,纳入全国首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7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顺利完成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履约率100%的省份。海南省提出十四五期间将通过制定减污降碳顶层设计、建立碳排放总量与强度控制制度、严格落实全国碳市场建设与履约要求、探索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碳普惠体系等系列举措,争当“双碳”工作优等生。
本文立足海南省发展阶段实际,以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特征为分析重点,对实现碳达峰提出政策建议。
一. 能源消费与经济发展尚未脱钩
参考国际和国内环境经济与工业化发展阶段的主流评判方法,采用库兹涅茨EKC模型和钱纳里模型对海南省发展阶段进行分析。从2021年人均GDP(0.99万美元)、三产结构(19.4:19.1:61.5,其中工业占GDP比重10.56%,比全国低22.02个百分点)、城镇化率(60%)等指标判断,海南目前仍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能源消费及碳排放与经济发展均未到脱钩拐点,仍有刚性上升空间。从国际已达峰的国家以及国内“双碳”先进地区的经验来看,其达峰年人均GDP一般在2.2万-4.5万美元,服务业占比在60%以上,城镇化率达到75%以上,能源消费总量为负增长。海南省与以上国家及国内先进地区的碳达峰特征指标均存在一些差距,在确保海南向发达经济阶段快速转型同时实现碳达峰,在现有条件下存在一定挑战。
二. 能源消费增长压力持续上升
2019年海南全社会能源消费量2264万吨标准煤,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0.46%,比1990年增长16.5倍,年均增速10.4%;2019年海南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331亿元,比1990年增长18.3倍,年均增速10.7%,能源消费总量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匹配。
从能源消费总量上看,仍在持续上升的通道。2010年-2019年,海南的能源消费量从1358.51万吨标准煤上升至2264.00万吨标准煤,其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也由0.33%上升至0.46%。能源消费增长取决于四个方面,经济增长、产业结构、技术进步以及能源消费结构。海南对外发布的能源消费弹性数据显示,1990-2019年,海南GDP年均增长10.8%,能源消费量年均增长10.4%,能源消费弹性系数0.96,高出全国同期水平65.5%。2019年,海南GDP增长5.8%,全社会能源消费量增长4.3%,能源消费弹性系数0.75比全国高出36.4%,也就是说假定未来十年海南经济年均增长速度与全国一致,能源消费需求增幅将比全国高出36.4%,如果增速高于全国,能源消费需求增幅将进一步攀升。如果海南在能源消费结构、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上没有大的突破,经济增长加速不但不会使碳排放总量下降,反而会增长。
因此,海南要对未来能源消费增长趋势有清晰的判断,制定符合海南实际的碳达峰路线图。根据国家碳减排的要求,按照行业地区分解,责任落实到行业、城市和地区;提升节能技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大低碳化产业结构的转型;大幅提升非化石能源在整个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广绿色清洁的生产生活方式,逐步减弱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增长的依赖性。
三. 碳排放量增速放缓,距离65%的目标尚有差距
根据中国碳核算数据库(CEADs)显示,在全国30省市当中(无西藏数据,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海南2019年碳排放量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0.44%,人均碳排放量4.328吨,均位居第27位,属于总量和强度指标“双低”省份。在全国范围内,碳排放总量与人均碳排放量虽然有所减缓,但仍然保持着一定增长的趋势。与此相对应,海南的碳排放总量持续上升,增速多年高于全国增速,直到2017年之后,碳排放量增速开始放缓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同样,反映在单位GDP的碳排放量,也就是碳强度(碳排放量/GDP)上,海南的碳强度虽然优于全国,但低碳发展态势上来看,优势并不明显。虽然全国和海南的碳强度均呈现下降趋势,但海南碳强度与全国碳强度的比值一直呈现上升趋势,表明低碳发展方面仍需追赶先进地区。截至2019年,海南省碳排放强度达到1.9(吨/万元),比2005年降低36.6%,小于同期全国47.9%的降幅,和2030年达到降低65%要求之间的差距大于全国水平。
海南目前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较高,中短期内难以大幅度下调。根据海南省统计局数据,2020年海南一次能源消费中,化石能源比重为82.6%,虽然略低于全国水平,但和降低碳排放压力的需要相比差距不小。同期,海南省煤电在全部发电中占比高达47%。由此可见,降低化石能源比例、尤其是减少煤电仍然面临长期压力。
据相关研究表明,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和人均碳排放之间普遍存在“倒U型”的库兹涅茨曲线现象,即随着人均GDP水平提高,碳排放水平先增至峰值然后再下降。从当前披露的数据来看,海南的人均碳排放量在人均GDP40000元达到一个峰值之后,目前呈现缓慢波动上升态势,尚未进入下降通道。
四. 碳达峰的路径及政策建议
通常意义上,碳排放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化石能源消费,化石能源消费则主要由经济增长速度、产业结构、各产业能源消费强度和化石能源占比等因素决定。从上述因素的实际数据来看,经济增长是海南省化石能源消费扩大的最主要原因。但处于发展重要机遇期的海南省,经济增长不能成为主动调控的政策变量,降碳关键在于通过其他因素对冲经济规模上升的影响。通过降低化石能源消费减少碳排放增长压力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路径:
一是逐步降低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依赖程度。技术创新和节能装备升级有助于提升生产过程中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单位产出化石能源消费;二是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低碳化转型。海南必须把构建低碳型现代产业体系放在重要位置,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低碳发展;三是不断提升一次能源中清洁能源比重。随着非化石能源占比不断上升,在满足经济增长能源需求的基础上实现碳排放量下降的技术条件和工艺将会更加成熟。
从上述三大路径来看,只选择其中任何一个,仅能部分对冲因经济增长产生的化石能源消费增长压力。海南必须协同推进、综合施策并将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才有可能形成乘数效应,在确保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同时,逐步实现阶段性降碳目标。
做好碳达峰工作的重点政策建议:
一是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碳排放准入制度体系,逐步提高增量项目准入门槛。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推动建立覆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存量退出和淘汰标准体系。
二是健全双碳市场化约束和激励机制。逐步将主要高耗能产业市场主体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通过碳排放定价,形成有效市场化约束机制。统筹生态环保、节能降碳等财政资金,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实行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与“绿色指数”相挂钩的分配制度,健全与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相挂钩的财政激励机制。强化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税收征收管理,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加大对绿色产业和技术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强化对绿色低碳发展的资金保障,稳步提高绿色信贷占比,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保险。积极争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推动碳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提升环境和气候风险管理能力。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四是提升能源消费、碳排放相关统计监测能力。根据全国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要求,构建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探索制定市县级碳排放核算办法,统一核算口径,加强温室气体监测。持续提升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生态系统碳汇计量、监测和评估,推进森林、海洋碳汇计量和监测方法学研究,探索湿地碳汇计量监测研究。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和监测报告为规划研究、政策制定、企业决策、社会监督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