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为地热能供暖(制冷)定目标
到202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比2020年增加50%以上;到203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比2025年翻一番以上;建成若干地热能综合利用基地、地热小镇,进入地热能产业强省行列。山西为地热能供暖(制冷)定目标。
山西于近日出台《关于全面推动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促进提升地热能利用规模和效益,推动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山西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在大同盆地(天镇—阳高)、太原—晋中盆地(中心区域)、忻定盆地(忻府—原平—定襄)、临汾盆地(重点区域)、运城盆地(峨眉台地)等区域,继续开展中深层、高温地热资源调查评价,支持规模化开发和示范基地建设。
同时,在适宜地区投放地热探矿权,鼓励社会资本进行风险勘查。
《意见》明确,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大型公共建筑,在立项阶段要综合评价地热能利用潜力,具备规模利用条件的,地热能供暖制冷设施应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施工和竣工投用;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大型单体建筑或建筑群,鼓励通过“地热能+”实现零碳供暖制冷。
《意见》支持在促进乡村振兴中充分利用地热能,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地热(温泉)小镇”。鼓励探索实施地热能替代天然气、煤炭供暖;因地制宜建设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示范区,适度利用中深层地热能,有效保障生态农业、休闲旅游、医疗康养等清洁用能需求。
《意见》明确,对地热勘查开采用地、用林,给予优先保障,不损毁土地的经依法批准后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重点地热能利用项目,在空间规划、用地指标上优先安排;对“取热不耗水”的地热能项目,优先审批取水许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