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淋浴器、净水机销售需标注水效标识 朝阳区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淋浴器、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的通知》相关要求,2023年7月1日起,市场上销售的全部淋浴器、净水机需加施水效标识。销售者若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或不符合规定的水效标识产品的,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日前,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建材销售市场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近日,在红星美凯龙北沙滩店,执法人员详细查看了淋浴器、净水机在内的5类商品水效率信息标识标注情况。并对淋浴器、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重点做解读。
“水效标识应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并在产品包装物上或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产品通过网络交易的,还应当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标识。”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计量科执法人员赵梓伶介绍到,“根据实施规则规定,沐浴器产品出厂前或入境前应加施标识,并加施在淋浴器本体最小外包装正面或侧面显著位置。净水机产品自出厂前或入境前应加施标识,并加施在净水机本体正面或侧面显著位置;若净水机无外罩,可加施在产品任意显著位置。水效标识应在产品包装物上或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据了解,水效标识全称为用水产品用水效率信息标识,是指附在用水产品上的信息标签,用来表示水效等级、用水量等性能指标,目的是为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效节水产品。2021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部门制定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淋浴器、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的通知》,规定将淋浴器和净水机新增入《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结合前两批,目前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有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洗碗机、淋浴器、净水机五类。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计量科科长张倩表示: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洗碗机均要求在2022年4月1日前全部加施水效标识,但目录中新增的淋浴器和净水机,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2022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3年7月1日前加施水效标识。针对这一情况,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增强服务意识,以服务促规范、以服务强监管,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及宣传广度,帮助辖区内各生产、销售企业把握好新规实施过渡期,及时查漏补缺完成整改。
“每年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也会开展水效标识符合性专项检查及产品抽检,从前期检查结果看,前两批列入《目录》的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洗碗机均能够很好的加施水效标识,对于新纳入目录的淋浴器、净水机我局也会继续依据职权打击水效虚标、伪造或冒用、利用水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首都节水型城市建设。”张倩介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