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综合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巩固提升农村电网,综合开发利用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安排部署。为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为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促进共同富裕,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推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取得新成效,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夯实基础。
一、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1.毫不放松抓好粮食和大豆油料生产。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打造沿黄“齐鲁粮仓”,确保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亿亩以上,粮食产能稳定在1100亿斤以上。积极开展“吨粮县”建设,支持德州市“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支持开展小麦“一喷三防”。深入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建设一批高标准、优质专用大豆和花生生产基地,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稳步开发盐碱地种植大豆。落实稳定提升粮食综合产能激励、产粮大县奖励、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发挥农业保险风险保障作用,推动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产粮大县全覆盖,支持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严防“割青毁粮”。
2.构建多元化食物体系。树立大食物观,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优化种植业、养殖业结构。加强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稳定生猪生产,加快蛋禽、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肉蛋奶总产量稳定在1500万吨。优化优质饲草料多元供给,促进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等种植。建设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10个。实施老旧果园更新改造工程,加快新优特果品发展。培育壮大食用菌和藻类产业。大力发展陆基和深远海现代装备设施养殖,启动“国信2号”大型养殖工船建造,创建3—5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水产品总产量稳定在850万吨。
3.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加快省级区域性粮食安全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完成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改造提升任务。加快推进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打造“齐鲁粮油”公共品牌升级版。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提升猪肉收储调控能力。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落实交通运输、减税、贴息贷款等措施,抓好种子、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生产、储运、调控。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提倡健康饮食。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4.加强耕地保护利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带图斑、带位置、带规模下达耕地保护任务,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行部门联合开展补充耕地验收评定和“市县审核、省级复核、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明确利用优先序,加强动态监测,有序开展试点。全面铺开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深入实施国家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有序推进耕地后备资源治理及盐碱地耕地提质改造。
5.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新建高标准农田187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57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76万亩,开展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全面推行高标准农田县乡村三级管护责任人制度。推进11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全部开工建设,加快完成14处中型灌区改造任务。加强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注重与灌区骨干工程衔接配套。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农业深度节水控水。
6.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优化完善农业气象观测设施站网布局,分区域、分灾种发布农业气象灾害信息。加强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应急能力,健全基层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网络,大力开展统防统治作业。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巩固免疫无口蹄疫区和免疫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无疫省)创建成果,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
三、提升农业科技和设施装备支撑能力
7.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种质资源保护、鉴定、评价、利用,扩建山东省农作物、抗旱耐盐碱植物、水产等种质资源库和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深入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开展主要粮油、蔬菜、畜禽、水产、耐盐碱植物等新品种培育,促进重要农产品品种迭代升级。开展生物育种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有序扩大试点范围,规范种植管理。创建国家现代种业振兴先行区,聚集种业创新资源,支持黄河三角洲种业创新产业园建设。推进农作物种业基地建设,提高种子繁育标准化水平,提升良种综合生产能力。实施水产种业企业扶优行动。
8.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建设现代农业山东省实验室及小麦、玉米、马铃薯、智能农机装备等省技术创新中心,推动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盐碱地生物农业试验示范区建设。实施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加快关键技术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条创新。优化调整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推动引领性农业技术快速转化应用。深入推进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工作。
9.提升设施农业发展水平。布局建设一批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加快发展果树避雨、防霜等设施栽培。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和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加快粮食烘干、农产品产地冷藏设施建设。科学利用盐碱地、空闲地、废弃地等发展设施农业。
10.加强农机装备研发应用。开展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加强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和蔬菜、果品等专用机械、山地丘陵机械、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研发应用,推动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研发应用。开展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和全省“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机化示范县建设。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探索与作业量挂钩的补贴办法,推进粮食烘干成套设备补贴试点工作,扩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覆盖面。
四、推动乡村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11.做强农业全产业链。统筹抓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创建,搭建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平台,培育一批百亿级农业“链主”企业,梯次打造沿黄肉牛、沿黄大豆等7—8个千亿级和一批五百亿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现代农业强县10个。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地下沉、向园区集中,建设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10个。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支持分级分类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强化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培育认定现代流通强县10个。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物流畅通。
12.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制定预制菜产业标准体系,培育预制菜“十大品牌、百强企业、千优产品”。以沿黄河、大运河、齐长城、黄渤海四大文化体验廊道和沿胶济铁路文化交通线建设为重点,深化文旅融合,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创建一批乡村旅游重点镇村、精品文旅名镇、旅游民宿集聚区及研学基地。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打造“黄河大集”等新业态品牌。
13.强化农产品质量品牌建设。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县乡监管队伍、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攻坚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发挥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示范作用,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升合格证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管控。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打造一批品质过硬、竞争力强的农产品精品品牌。
14.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精准防治、低毒低残留农药等技术和产品,扩大有机肥替代、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应用覆盖面,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50万亩,建设一批绿色低碳农业展示区。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建立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全覆盖网络。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推广循环水养殖模式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加强养殖池塘尾水处理,创建4—6处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严格执行休禁渔期制度。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10个。
15.扩大农业开放优势。推动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建设省级农产品出口产业聚集区10个、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30家。巩固扩大日韩、东盟和欧盟等市场。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开拓港澳市场。强化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支持企业“走出去”。高水平建设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6.加强帮扶政策落实。压实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启动农村水质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逐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规范推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富民生产贷,大力推广“齐鲁富民贷”等信贷产品。
17.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调整省定监测标准,持续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压实市县乡村四级监测预警责任。采取农户主动申请、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常态化监测,定期开展集中排查,及早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干预、精准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
18.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把促进脱贫地区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千方百计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保持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总体稳定,重点用于支持全产业链开发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就业帮扶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省内协作帮扶。深化对口支援工作,加强东西部协作。
六、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19.加强村庄规划建设。以村庄规划统筹引导区域内土地利用、村庄建设和农业生产,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突出齐鲁特色,按照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要求,制定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导则,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建立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撤并前置审查等制度,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20.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稳步提升农村改厕质量,年内完成改厕1.64万户,健全后续管护机制。加强农村公厕日常管护。以人口集中村镇和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为重点,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79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完成黄河干流、大汶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等重点功能区内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基本消除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水平,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厕所粪污、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省级卫生村占比超过70%。支持景区化村庄建设。
21.深入实施农村基础设施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新改建农村公路7000公里。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在平原区巩固提升城乡供水一体化,在山丘区重点推进区域供水规模化,扩大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范围。巩固提升农村电网,综合开发利用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
22.加强数字乡村建设。优化升级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实施“双千兆”网络系统工程,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到70%以上。加快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农业。建设“鲁农码+数字乡村大脑”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农业农村遥感大数据中心建设水平。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开展村民在线议事、在线监督。
23.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打造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重点抓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健全省统筹、市县乡抓落实机制,统筹城乡医疗资源,保障医疗物资供应,加强对重点人群的防护救治,最大程度维护好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在村级推广发展助老食堂,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老助老和互助养老服务。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健全精神障碍人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救助,建设“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300处以上。
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24.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培训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加快村级党组织分类推进整体提升,以全面规范为主题,健全村党组织体系、推进规范运行、完善服务功能。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干事创业行动,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通过设岗定责等方式,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持续开展市县巡察,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协同联动,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深化提升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
25.提升乡村善治水平。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压实县级责任,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村务公开目录、“四议两公开”制度。深化拓展为基层减负工作成果,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全省“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线上平台建设。开展基层平安建设示范创建,坚决打击农村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信用+”等务实管用治理方式。
26.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村宣传宣讲。制定和落实乡村文化振兴活动清单,把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倡树美德健康新生活、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精准开展志愿服务。深化乡村文明行动,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推动美德和信用进村入户,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持续推进“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选树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创新开展中华传统节庆活动。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乡村新型文化空间。丰富基层群众文化体育生活,持续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品牌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进“山东手造”非遗工坊建设。加强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
八、推动农村改革创新
27.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鼓励采取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8.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有效盘活集体资产。实施“万村共富”行动,倒排1万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开展集中攻坚。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
29.创新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扎实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持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社会化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支持企业建设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引导规范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领域投资兴业。坚持为农服务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30.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共体、养老服务联合体等,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在县域内实现优化配置。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市政管网、乡村微管网等往户延伸。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施农产品寄递销售“创牌工程”,提升县级快递园区、乡镇共配中心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提高乡镇服务管理能力,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
31.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强化联农带农机制,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通过提供就业岗位、签订种养协议、帮助销售农产品等形式,将农民增收嵌入农业发展链条。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认定一批乡村振兴劳务基地、省级特色劳务品牌,实现“一县一家”零工市场建设,鼓励引导就地就近就业、有序外出务工。深入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力争新创设乡村公益性岗位50万个以上。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等方式,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加大农村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完善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常住地提供公共服务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强化要素支撑保障
32.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3年达到8%以上。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落实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财政奖补政策。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充分发挥现代高效农业基金作用,按市场化方式支持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加大金融服务“三农”力度,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差异化金融监管和考核评估等政策,增加乡村振兴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中长期信贷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设施农业建设给予信贷贴息。深化政银担合作机制,优化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缓解融资难题。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用好中央再保险政策,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根据国家安排开展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奖补支持。
3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现代农业领域以人才链为总牵引、优化教育链、激活创新链、服务产业链的“四链”融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作用,组织教育、医疗、科技、文化、旅游、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继续实施公费师范生、医学生、农科生培养项目。抓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职称制度、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制度和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落实,选拔评定齐鲁乡村之星800人左右,培育高素质农民3.5万人以上、农村实用人才总量270万人以上。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
34.强化用地政策落实。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盘活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对村庄内部残垣断壁拆除后腾出土地空间,因地制宜集约利用,在明确合法权属来源前提下,保持原集体建设用地性质不变。
十、完善乡村振兴推进机制
35.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责任制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党委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发挥党委农委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推进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召开全省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现场推进会,定期召开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调度会,树立重农强农鲜明导向。加强党委农办力量配备,更好履行参谋助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责。建立乡村振兴智库。加强“三农”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涉农干部的培训力度,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统筹解决好“三农”工作中两难、多难问题,把握好工作时度效。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迎评送检、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等负担,推动基层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发展、抓治理和为农民群众办实事上。
36.建立健全规划体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部署要求,制定我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现代农业强省建设规划,做好整体谋划和系统安排,同现有规划相衔接,明确未来5年目标任务,展望到2035年、本世纪中叶发展愿景,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强化规划法规效力,严格执行规划。
37.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片区。坚持全域全要素推进,以和美乡村和示范片区建设为抓手,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造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年内建设省级和美乡村2000个,省级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各30个以上,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落实分类推进要求,对涉农县(市、区)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实行差异化支持政策。
38.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要求,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对省有关部门单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对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工作有创新举措、示范区创建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显著的设区的市,在安排省级涉农资金时予以激励支持。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
39.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作用,引导投身乡村振兴,营造大抓乡村振兴浓厚氛围。持续深入开展“民主党派助力乡村振兴县区行”活动。扎实推进“万企兴万村”、“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等行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友创业园培育、“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美丽庭院建设等工作。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对于村集体能够组织实施的项目,采取直接补助、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信心、踔厉奋发、埋头苦干,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奋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巩固提升农村电网,综合开发利用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安排部署。为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省为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促进共同富裕,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推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取得新成效,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夯实基础。
一、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1.毫不放松抓好粮食和大豆油料生产。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打造沿黄“齐鲁粮仓”,确保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亿亩以上,粮食产能稳定在1100亿斤以上。积极开展“吨粮县”建设,支持德州市“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支持开展小麦“一喷三防”。深入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建设一批高标准、优质专用大豆和花生生产基地,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稳步开发盐碱地种植大豆。落实稳定提升粮食综合产能激励、产粮大县奖励、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发挥农业保险风险保障作用,推动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产粮大县全覆盖,支持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严防“割青毁粮”。
2.构建多元化食物体系。树立大食物观,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优化种植业、养殖业结构。加强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稳定生猪生产,加快蛋禽、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肉蛋奶总产量稳定在1500万吨。优化优质饲草料多元供给,促进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等种植。建设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10个。实施老旧果园更新改造工程,加快新优特果品发展。培育壮大食用菌和藻类产业。大力发展陆基和深远海现代装备设施养殖,启动“国信2号”大型养殖工船建造,创建3—5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水产品总产量稳定在850万吨。
3.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加快省级区域性粮食安全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完成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改造提升任务。加快推进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打造“齐鲁粮油”公共品牌升级版。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提升猪肉收储调控能力。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落实交通运输、减税、贴息贷款等措施,抓好种子、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生产、储运、调控。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提倡健康饮食。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4.加强耕地保护利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带图斑、带位置、带规模下达耕地保护任务,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行部门联合开展补充耕地验收评定和“市县审核、省级复核、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明确利用优先序,加强动态监测,有序开展试点。全面铺开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深入实施国家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有序推进耕地后备资源治理及盐碱地耕地提质改造。
5.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新建高标准农田187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57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76万亩,开展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全面推行高标准农田县乡村三级管护责任人制度。推进11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全部开工建设,加快完成14处中型灌区改造任务。加强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注重与灌区骨干工程衔接配套。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农业深度节水控水。
6.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优化完善农业气象观测设施站网布局,分区域、分灾种发布农业气象灾害信息。加强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应急能力,健全基层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网络,大力开展统防统治作业。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巩固免疫无口蹄疫区和免疫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无疫省)创建成果,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
三、提升农业科技和设施装备支撑能力
7.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种质资源保护、鉴定、评价、利用,扩建山东省农作物、抗旱耐盐碱植物、水产等种质资源库和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深入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开展主要粮油、蔬菜、畜禽、水产、耐盐碱植物等新品种培育,促进重要农产品品种迭代升级。开展生物育种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有序扩大试点范围,规范种植管理。创建国家现代种业振兴先行区,聚集种业创新资源,支持黄河三角洲种业创新产业园建设。推进农作物种业基地建设,提高种子繁育标准化水平,提升良种综合生产能力。实施水产种业企业扶优行动。
8.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建设现代农业山东省实验室及小麦、玉米、马铃薯、智能农机装备等省技术创新中心,推动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盐碱地生物农业试验示范区建设。实施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加快关键技术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条创新。优化调整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推动引领性农业技术快速转化应用。深入推进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工作。
9.提升设施农业发展水平。布局建设一批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加快发展果树避雨、防霜等设施栽培。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和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加快粮食烘干、农产品产地冷藏设施建设。科学利用盐碱地、空闲地、废弃地等发展设施农业。
10.加强农机装备研发应用。开展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加强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和蔬菜、果品等专用机械、山地丘陵机械、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研发应用,推动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研发应用。开展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和全省“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机化示范县建设。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探索与作业量挂钩的补贴办法,推进粮食烘干成套设备补贴试点工作,扩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覆盖面。
四、推动乡村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11.做强农业全产业链。统筹抓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创建,搭建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平台,培育一批百亿级农业“链主”企业,梯次打造沿黄肉牛、沿黄大豆等7—8个千亿级和一批五百亿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现代农业强县10个。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地下沉、向园区集中,建设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10个。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支持分级分类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强化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培育认定现代流通强县10个。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物流畅通。
12.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制定预制菜产业标准体系,培育预制菜“十大品牌、百强企业、千优产品”。以沿黄河、大运河、齐长城、黄渤海四大文化体验廊道和沿胶济铁路文化交通线建设为重点,深化文旅融合,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创建一批乡村旅游重点镇村、精品文旅名镇、旅游民宿集聚区及研学基地。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打造“黄河大集”等新业态品牌。
13.强化农产品质量品牌建设。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县乡监管队伍、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攻坚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发挥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示范作用,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升合格证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管控。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打造一批品质过硬、竞争力强的农产品精品品牌。
14.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精准防治、低毒低残留农药等技术和产品,扩大有机肥替代、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应用覆盖面,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50万亩,建设一批绿色低碳农业展示区。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建立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全覆盖网络。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推广循环水养殖模式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加强养殖池塘尾水处理,创建4—6处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严格执行休禁渔期制度。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10个。
15.扩大农业开放优势。推动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建设省级农产品出口产业聚集区10个、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30家。巩固扩大日韩、东盟和欧盟等市场。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开拓港澳市场。强化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支持企业“走出去”。高水平建设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6.加强帮扶政策落实。压实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启动农村水质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逐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规范推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富民生产贷,大力推广“齐鲁富民贷”等信贷产品。
17.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调整省定监测标准,持续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压实市县乡村四级监测预警责任。采取农户主动申请、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常态化监测,定期开展集中排查,及早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干预、精准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
18.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把促进脱贫地区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千方百计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保持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总体稳定,重点用于支持全产业链开发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就业帮扶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省内协作帮扶。深化对口支援工作,加强东西部协作。
六、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19.加强村庄规划建设。以村庄规划统筹引导区域内土地利用、村庄建设和农业生产,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突出齐鲁特色,按照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要求,制定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导则,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建立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撤并前置审查等制度,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20.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稳步提升农村改厕质量,年内完成改厕1.64万户,健全后续管护机制。加强农村公厕日常管护。以人口集中村镇和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为重点,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79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完成黄河干流、大汶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等重点功能区内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基本消除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水平,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厕所粪污、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省级卫生村占比超过70%。支持景区化村庄建设。
21.深入实施农村基础设施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新改建农村公路7000公里。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在平原区巩固提升城乡供水一体化,在山丘区重点推进区域供水规模化,扩大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范围。巩固提升农村电网,综合开发利用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
22.加强数字乡村建设。优化升级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实施“双千兆”网络系统工程,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到70%以上。加快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农业。建设“鲁农码+数字乡村大脑”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农业农村遥感大数据中心建设水平。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开展村民在线议事、在线监督。
23.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打造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重点抓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健全省统筹、市县乡抓落实机制,统筹城乡医疗资源,保障医疗物资供应,加强对重点人群的防护救治,最大程度维护好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在村级推广发展助老食堂,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老助老和互助养老服务。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健全精神障碍人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救助,建设“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300处以上。
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24.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培训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加快村级党组织分类推进整体提升,以全面规范为主题,健全村党组织体系、推进规范运行、完善服务功能。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干事创业行动,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通过设岗定责等方式,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持续开展市县巡察,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协同联动,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深化提升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
25.提升乡村善治水平。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压实县级责任,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村务公开目录、“四议两公开”制度。深化拓展为基层减负工作成果,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全省“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线上平台建设。开展基层平安建设示范创建,坚决打击农村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信用+”等务实管用治理方式。
26.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村宣传宣讲。制定和落实乡村文化振兴活动清单,把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倡树美德健康新生活、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精准开展志愿服务。深化乡村文明行动,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推动美德和信用进村入户,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持续推进“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选树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创新开展中华传统节庆活动。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乡村新型文化空间。丰富基层群众文化体育生活,持续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品牌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进“山东手造”非遗工坊建设。加强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
八、推动农村改革创新
27.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鼓励采取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8.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有效盘活集体资产。实施“万村共富”行动,倒排1万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开展集中攻坚。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
29.创新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扎实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持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社会化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支持企业建设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引导规范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领域投资兴业。坚持为农服务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30.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共体、养老服务联合体等,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在县域内实现优化配置。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市政管网、乡村微管网等往户延伸。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施农产品寄递销售“创牌工程”,提升县级快递园区、乡镇共配中心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提高乡镇服务管理能力,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
31.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强化联农带农机制,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通过提供就业岗位、签订种养协议、帮助销售农产品等形式,将农民增收嵌入农业发展链条。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认定一批乡村振兴劳务基地、省级特色劳务品牌,实现“一县一家”零工市场建设,鼓励引导就地就近就业、有序外出务工。深入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力争新创设乡村公益性岗位50万个以上。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等方式,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加大农村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完善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常住地提供公共服务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强化要素支撑保障
32.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3年达到8%以上。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落实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财政奖补政策。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充分发挥现代高效农业基金作用,按市场化方式支持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加大金融服务“三农”力度,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差异化金融监管和考核评估等政策,增加乡村振兴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中长期信贷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设施农业建设给予信贷贴息。深化政银担合作机制,优化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缓解融资难题。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用好中央再保险政策,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根据国家安排开展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奖补支持。
3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现代农业领域以人才链为总牵引、优化教育链、激活创新链、服务产业链的“四链”融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作用,组织教育、医疗、科技、文化、旅游、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继续实施公费师范生、医学生、农科生培养项目。抓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职称制度、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制度和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落实,选拔评定齐鲁乡村之星800人左右,培育高素质农民3.5万人以上、农村实用人才总量270万人以上。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
34.强化用地政策落实。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盘活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对村庄内部残垣断壁拆除后腾出土地空间,因地制宜集约利用,在明确合法权属来源前提下,保持原集体建设用地性质不变。
十、完善乡村振兴推进机制
35.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责任制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党委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发挥党委农委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推进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召开全省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现场推进会,定期召开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调度会,树立重农强农鲜明导向。加强党委农办力量配备,更好履行参谋助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责。建立乡村振兴智库。加强“三农”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涉农干部的培训力度,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统筹解决好“三农”工作中两难、多难问题,把握好工作时度效。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迎评送检、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等负担,推动基层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发展、抓治理和为农民群众办实事上。
36.建立健全规划体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部署要求,制定我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现代农业强省建设规划,做好整体谋划和系统安排,同现有规划相衔接,明确未来5年目标任务,展望到2035年、本世纪中叶发展愿景,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强化规划法规效力,严格执行规划。
37.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片区。坚持全域全要素推进,以和美乡村和示范片区建设为抓手,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造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年内建设省级和美乡村2000个,省级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各30个以上,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落实分类推进要求,对涉农县(市、区)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实行差异化支持政策。
38.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要求,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对省有关部门单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对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工作有创新举措、示范区创建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显著的设区的市,在安排省级涉农资金时予以激励支持。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
39.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作用,引导投身乡村振兴,营造大抓乡村振兴浓厚氛围。持续深入开展“民主党派助力乡村振兴县区行”活动。扎实推进“万企兴万村”、“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等行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友创业园培育、“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美丽庭院建设等工作。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对于村集体能够组织实施的项目,采取直接补助、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信心、踔厉奋发、埋头苦干,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奋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