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鼓励更多家电生产企业在积极拓展回收渠道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8月4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在第一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基础上,鼓励更多家电生产企业在积极拓展回收渠道、创新回收方式、优化存储设施、畅通运输网络、加强流向管理、提升处理能力和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鼓励电商平台类企业与各家电生产企业积极开展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共建回收网络,加强回收产品流向管控,深度参与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推动家电更新消费和绿色发展。
通知称,申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编制《废旧家电回收目标责任申请报告》,提出本年度废旧家电回收目标以及回收体系建设、家电拆解处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并于8月18日前通过省级发展改革委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组织专家对企业报送的申请报告进行评审,研究提出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