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心城区居民供热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即将召开
9月5日,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召开淄博市中心城区居民供热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淄博市发展改革委拟于2023年9月底前后,组织召开淄博市中心城区居民供热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30人,包括消费者15人、经营者5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专家学者1人、利益相关方1人、大数据公司代表1人、机关团体5人。另外,旁听人员5人,新闻媒体5家(每家媒体人数不超过2人)。
听证会参加人员由消费者、旁听人自愿报名,媒体随机抽签产生。消费者逾期报名人数不足,优先由旁听人按报名顺序递补,或由淄博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经营者、利益相关方,由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推荐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大数据公司及机关团体参加人,由淄博市发展改革委聘请。新闻媒体,按照报名顺序选取。
参加人员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新闻媒体记者除外),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新闻媒体参加人应当具有法定新闻采访资质;能够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要注意的是,自愿参加听证会人员,需按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自然日)内向淄博市发展改革委报名。可直接在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5:00)到淄博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报名,或者通过报名邮箱(fgwjgk0533@zb.shandong.cn)和淄博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fgw.zibo.gov.cn)下载报名表进行报名。
此外,报名时,需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详细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并在承诺书上签字。直接到市发展改革委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网上报名人员需一并上传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