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读江西省近期相关暖通政策!
本文内容汇集了江西省关于清洁取暖相关规划的政策标准,为暖通行业工作提供参考。
江西省瑞金市:推动锅炉、水泵、压缩机、换热器等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升级
近日,瑞金市人民政府印发《瑞金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要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从严控制非电行业煤炭消费增长。以水泥、化工等高耗煤行业为重点,稳妥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等能源替代工程。加快完善天然气管网设施,推动天然气向乡镇延伸,推进天然气高压管网、气源通道、瑞金气库以及中石化管道油库建设,提升民生用气保障能力与应急储备能力。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不断推广建筑用能低碳化,优化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深入挖掘建筑本体、周边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潜力,推动太阳能光电、光热等新能源的综合利用。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多元化能源供应。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实施变压器、电机等能效提升计划,推动工业窑炉、锅炉、风机、水泵、压缩机、换热器、电梯、照明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升级。
宜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宜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中指出,因地制宜完善能源规划和能源利用模式。推进能源供应体系绿色转型,优化发展支撑性“兜底”电源,加强电网建设升级改造,扩大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规模,推进抽水蓄能电站等电力调峰设施建设。加强“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发展,推动新型储能系统示范应用,发展“新能源+储能”模式,支持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设施,推动“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政策,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运用,落实可再生能源设施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保障建筑结构和产品使用安全。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新建绿色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建筑在节能改造时充分考虑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高安市“整县光伏”试点建设,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因地制宜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强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推动新建农房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建立以屋顶光伏为主的农村新型能源供应系统,提高农村用能自给能力。加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加快补齐农村地区电网薄弱短板,在服务农村生产生活电气化需求的同时,满足分布式新能源接入需要。积极推广电动农用车辆、环保农用装备和节能灶具,提升农村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农村能源新模式与新业态,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近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持续推进节能降碳方面,在推动工业用能电气化。深入挖掘电能替代潜力,严控非电行业燃煤消耗量,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在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及其它行业铸造、加热、烘干、蒸汽供应等环节,加快淘汰不达标的燃煤锅炉和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窑炉。推广电炉钢、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装备,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重点对工业生产过程 1000℃以下中低温热源进行电气化改造,在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
在工业绿色低碳产品体系构建行动方面,加大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鼓励企业加大节能玻璃、新型隔热保温材料、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生产力度,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培育一批绿色建材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提升绿色产品供给质量。宣传推广绿色建材产品,开展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培育和绿色建材下乡行动,提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使用比例,加大绿色建材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应用力度。推广高效节能空调、照明器具、电梯等用能设备,扩大太阳能热水器、分布式光伏、空气热泵等清洁能源设备在建筑领域应用,鼓励引导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
江西:“十四五”时期加强浅层、中深层地热能建筑应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规划》明确,加强浅层地温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各地根据本地浅层地温能资源普查情况及建筑用能需求,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地源热泵技术。在满足土壤冷热平衡及不影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情况下,在大型公共建筑和星级绿色建筑中鼓励浅层地温能热泵技术应用。在进行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基础上,采用梯级利用方式积极稳妥开展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积极推广空气热能热泵技术应用。
在实施建筑电气化工程方面,《规划》要求充分发挥电力在建筑终端消费清洁性、可获得性、便利性等优势,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积极引导采用热泵等电采暖方式解决新增采暖供冷需求。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中鼓励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促进高效电气化技术与设备研发应用。
在推进区域建筑能源协同方面,《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在城市新区、功能区开发建设中,统筹工业余热、城市中垃圾焚烧与再生水余热等资源,考虑周边地区建筑新增供热需求,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同时,《规划》突出强调落实激励政策保障。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地方政府应优化财政政策,统筹各级各类有关资金,对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等给予政策扶持。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探索大型建筑碳排放交易路径。
据了解,“十三五”时期,江西省绿色建筑实现跨越式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实现零的突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逐年增长,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逐步提高。全省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节能面积新增2.3亿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面积近1.1亿平方米,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6320万平方米,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6%。
南昌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南昌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中指出,要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合理调控化石能源消费,积极削减非电用煤消费总量,大力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现役火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推动煤电由常规主力电源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
推进终端用能领域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提升生产生活用能设备电气化率。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稳妥发展环鄱阳湖区风电,加快推进联圩风电项目建设。鼓励生物质综合利用,探索生物质燃煤耦合热电联产,鼓励发展分布式生物质发电,打通并网外送环节。
有序拓展氢能应用场景,推动氢能在交通、发电、工业等领域的多元应用,积极部署氢能产业链试点示范,打造昌九—宜春(丰樟高一线)“氢走廊”。加快浅层地热能开发,推进地热水的综合利用。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利用建筑屋顶和立面,实施太阳能光伏、集中热水系统,加大水源、地源热泵系统在建筑运行过程中的应用。提升重点领域重点设备能效水平。
大力推进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深入推动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数据中心等开展节能降碳改造。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严格执行能效标准,制定落后低效用能设备淘汰路线图。全面实施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制度。
赣州建立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8月1日起执行
从赣州市发改委获悉,为稳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天然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我市出台了《赣州市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从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天然气价格联动是指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购气价格联动,终端销售价格随上游天然气价格涨跌作相应同向同步调整。
《实施办法》规定,居民用气价格联动周期为一年。当居民用气采购价格一年内变动幅度达10%及以上,或者连续两年变动幅度达到5%及以上,启动价格联动机制。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周期为一年两次(分别在淡季4月1日至10月31日,旺季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在一个调价周期内,当非居民用气采购价格变动幅度达到5%及以上,启动价格联动机制。当购气价格变动幅度没有达到启动条件时,终端销售价格不作调整,涨跌额度计入下一个调价周期进行核增或扣减。
同时,《实施办法》还明确了购气价格计算、配气价格核定及销售价格测算、调价程序等内容。《实施办法》要求,城镇燃气企业应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密切关注天然气市场动向,充分预判经营区域内阶段性天然气需求量,在保障天然气供应的同时,持续优化气源采购渠道和结构,优先采购低价气,合理控制气源采购成本。
赣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鼓励推进空气源等技术应用
5月12日,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赣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优化城镇用能结构。充分利用建筑屋顶、墙体及附属设施,推动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应用,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覆盖率达到50%,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10万千瓦。鼓励既有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引导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25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55%。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中推广应用设备智能群控技术、浅层地热能、空气源等技术。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到2030年全电气化比例达到20%。推动农村用能低碳转型。引导农村不断减少秸秆、薪柴等传统能源使用,鼓励使用适合当地特点和农民需求的清洁能源,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
江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鼓励供暖、照明、热水等用能电气化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出台《江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因地制宜有序推动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推出一批既富有地方特色、文化底蕴,又满足乡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的农房设计图集,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鼓励就地取材,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推广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设施设备,鼓励炊事、供暖、照明、热水等用能电气化,推动农村用能革新。鼓励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鼓励使用太阳能灶等设备。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要大力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推动煤电向基础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推进终端用能领域电能替代,推广新能源车船、热泵、电窑炉等新兴用能方式,全面提升生产生活终端用能设备的电气化率。严格控制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燃煤消耗量,保持非电用煤消费负增长。
加快全省天然气的发展利用,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支持车船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加大地热能勘查开发力度,因地制宜采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与天然气、电力耦合供热。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实现建筑供热(冷)、炊事、热水,推广太阳能发电与建筑一体化。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
因地制宜推行浅层地温能、燃气、生物质能、太阳能等高效清洁低碳供暖。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全面提升电机、风机、水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锅炉、窑炉、电梯等重点设备的能效标准。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
江西在20个城市(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 每个补助500万元
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财政支持2022年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今年江西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择优选择20个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城市或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为此省财政将统筹总额1亿元资金给予补助,助推节能降碳试点示范建设,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据悉,省财政对每个试点城市(园区)给予500万元定额补助。该项财政资金将重点支持试点城市产业绿色转型、低碳能源发展、碳汇能力提升、绿色低碳生活倡导、零碳建筑试点等,深入推进以低碳化和智慧化为导向的“绿色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在产业绿色升级、清洁能源利用、公共设施与服务平台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置等方面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示范园区。
该项试点建设期为3年。建设期内,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将对试点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跟踪及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价与评估,切实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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