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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加快推进取暖“煤改电”改造,因地制宜推广热泵技术

慧聪暖通与舒适家居网 2023-09-20 13:54 来源:邢台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9月19日,邢台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邢台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用能效率持续提升,年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5万吨标准煤以内,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量控制在101万吨以内,以2020年能源、碳排放为基数,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

邢台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邢台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邢东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河北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河北省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我们制定了《邢台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并经邢台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邢台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邢台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碳达峰目标实现,助力经济强市和美丽邢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河北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河北省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协同推进节能降碳和示范引领,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和过程管控相结合。全面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效推进节能降碳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强化总体部署,分类分级施策,推进绿色低碳技术产品推广应用。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发力相结合。建立健全制度标准,提升绿色管理效能。逐步解决市场化机制运用障碍,不断扩大市场化机制在实现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中的作用。

——坚持稳步推进和重点攻坚相结合。坚持节能降碳和示范引领协同推进,稳妥有序、循序渐进,确保公共机构安全运行。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抓好试点先行、示范创建。

(三)主要目标。对标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实现绿色低碳引领行动推进有力,干部职工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在全社会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转型中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用能效率持续提升,年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5万吨标准煤以内,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量控制在101万吨以内,以2020年能源、碳排放为基数,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

二、加快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

(一)着力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推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以电力替代煤、油、气等化石能源直接燃烧利用,提高办公、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实施供暖系统电气化改造,结合清煤降氮锅炉改造,鼓励因地制宜采用空气源、地源热泵等清洁用能设备替代燃煤、燃油、燃气锅炉。推进医院实施消毒供应、洗衣等蒸汽系统的电气化改造,以就近分散电蒸汽发生器替代集中燃气(煤)蒸汽锅炉。推进制冷系统逐步以电力空调机组替代溴化锂直燃机空调机组,减少直接碳排放。鼓励逐步以高效电磁灶具替代燃气、液化石油气灶具,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率先建设全电厨房。

(二)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适宜场地空间,安装光电转换效率高的光伏发电设施,到“十四五”末,每个县(市、区)公共机构至少建成10个装机容量不低于100K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市直公共机构至少建成10个装机容量不低于100KW 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实现高效消纳利用。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全面安装太阳能系统,坚持一体化设计,宜电则电,宜热则热。

(三)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加快公共机构煤炭减量步伐,做好煤炭需求替代,减少煤炭消费。加快推进公共机构取暖“煤改电”改造,因地制宜推广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能源热泵技术,满足建筑采暖和生活热水需求,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使用,全市公共机构实现清洁取暖

(四)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公务用车,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落实《邢台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装使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工作方案》,逐步提升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鼓励公共机构与社会共建共用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

三、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行水平

(一)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控制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合理配置办公用房资源,推进节约集约使用,降低建筑能源消耗。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工程验收、评价相关标准,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大型公共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积极组织公共机构申报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加快推广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逐步提高推广比例。

(二)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以提高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和气密性能、提升用能效率为路径,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建筑屋顶和外墙进行保温、隔热改造,更新建筑门窗。推进绿色高效制冷行动,重点推进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加强智能管控和运行优化,合理设置室内温度,严格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的要求,运用自然冷源、新风热回收等技术。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选择智能高效灯具,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

(三)提高建筑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鼓励将楼宇自控、能耗监管、分布式发电等系统进行集成整合,实现各系统之间数据互联互通,打造智能建筑管控系统,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的能源管理。通过运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实时采集、统计、分析建筑用能数据,优化空调、电梯、照明灯用能设备控制策略,实现智慧监控和能耗预警,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能源管理一体化管控中心。

(四)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化。推动公共机构数据中心集约化、高密化,稳步提高数据中心单体规模、单机架功率,鼓励应用高密度集成等高效IT设备、液冷等高效制冷系统,因地制宜采用自然冷源等制冷方式。推动存量“老旧”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小散”数据中心腾退、整合,降低“老旧小散”数据中心能源消耗。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全部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级以上,电能利用效率(PUE)达到1.3以下。鼓励申报绿色数据中心评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提升公共机构绿化水平。发挥植物固碳作用,采用节约型绿化技术,提倡栽植适合本地区气候土壤条件的抗旱、抗病虫害的乡土树木花草,采取见缝插绿、身边添绿、屋顶铺绿等方式,提高单位庭院绿化率。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庭院绿化率不低于30%。倡导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活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四、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产品

(一)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公共机构积极参与国管局组织的绿色低碳技术集编制和应用示范案例征集,充分展示新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结合实际推动绿色低碳适用技术应用,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实效。

(二)大力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公共机构要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低碳、循环再生等绿色产品,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物业、餐饮、合同节能等服务采购需求中,强化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

(三)积极运用市场化机制。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市场化机制运用,积极推动公共机构特别是重点用能单位,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维护,加快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实施一批卓有成效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公共机构以适当的方式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五、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宣传

(一)加强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宣传。将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与绿色低碳生活的现代理念有机结合,围绕绿色低碳有关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实效,树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宣传品牌。以全国节能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等为窗口,充分利用公共机构自身宣传终端,面向全社会宣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探索运用碳普惠等模式,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二)深入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健全废旧物品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在机关、学校等场所设置回收交投点,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加强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废旧家具类资产等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公务仓管理制度。推动公共机构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等环保材料。

(三)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推动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与节约型机关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等示范创建活动融合,完善示范创建活动指标体系。选取能效利用水平高、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低的公共机构,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开展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争创一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

(四)培育干部职工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绿色低碳办公理念,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绿色低碳办公方式。发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示范作用,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带头在家庭、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抓好公共机构食堂用餐节约,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制定并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五)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和管理模式,在标准研发、技术运用、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等方面开展地区、部门及行业领域合作。围绕公共机构特别是政府机关绿色低碳转型设置议题,联合有关行业机构开展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强化绿色低碳管理能力建设

(一)健全碳排放法规制度体系。适时修订《邢台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充实绿色低碳要求和举措。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落实,提高碳排放源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出台的《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暂行)》,明确全市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边界、核算范围和碳排放因子取值。研究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将碳排放量纳入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各地区实施碳排放报告。

(二)开展碳排放考核。将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制定出台《邢台市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碳管理办法》,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绿色低碳发展的监督考核力度,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碳排放核查。

(三)强化队伍和能力建设。积极联合有关科研机构,聚焦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围绕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制度标准、管理机制等开展研究工作,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支撑。通过线上和线下结合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队伍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和本领。推动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设置碳排放管理员相关岗位。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全市一盘棋,加强对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的统筹部署和系统推进。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对标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要求,聚焦节能降碳重点工作,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构建协同推进机制。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在完成节能降碳指标的前提下,突出本地特色和示范引领效果。教科文卫体系统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推进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健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项目、资金等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节能改造、能源替代、电气化改造等试点示范项目。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探索解决市场化机制运用中存在的障碍,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三)严格责任落实。邢台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根据分解下达的“十四五”期间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和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目标值,定期跟踪评估落实情况,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确保方案稳步实施和目标实现。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认真落实方案目标任务,按照《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暂行)》要求开展核算工作,推进本县(市、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评价考核,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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