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乾县:清洁取暖居民运行补贴不低于600元/户/采暖季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乾县召开清洁取暖工作推进会。会上,县发改局负责人安排清洁取暖具体工作,宣读《咸阳市2023-2027年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工作方案》。文件规定:
补贴时限为2023-2027年采暖季(采暖季时限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补贴范围仅适用于全市所有使用电、气以及“生物质颗粒燃料+专用炉具”等清洁能源取暖的农村常住居民户(包含试点改造户、自改户、提标改造户,但不包含县城、城郊集中供暖或已享受其它补贴的取暖户);
运行补贴标准不低于600元/户/采暖季;
补贴发放及回收方式按照“先补后用、到期收回、补量不补钱”原则,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村居民户用电量、用气量或生物质燃料进行补贴(每户仅享受一种取暖方式的运行补贴)。
会议要求,要夯实工作责任,强化要素保障,同时加大秋冬季清洁取暖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准确、全面了解运行补助的标准、兑付和回收办法,引导群众安心用、放心用,自觉自愿参与到清洁取暖工作中来,形成良好氛围;要充分认识做好生物质禁烧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域内清洁取暖、秋冬季散煤治理及生物质禁烧工作,确保全县“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全力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