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以济南等市为重点打造地热能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基地
日前,山东省政府出台指导意见,加快地热能开发利用,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根据该指导意见,到2025年,全省新增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建成一批地热能城乡供暖、生态农业等综合示范项目。到2030年,全省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1亿平方米以上,建成集创新研发、多元开发、综合利用、装备制造于一体的国家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成为全国领先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大省。
山东将结合全省地热资源分布特点,着力构建“一基地两示范”区域发展布局。其中,鲁西北地热能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基地,以济南、淄博、东营、德州、聊城、滨州等市为重点,大力拓展地热能多元应用场景,打造应用广泛、产业配套的地热能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基地。
在重点任务推进方面,山东将深化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分类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协同推动地热能产业化发展,健全完善地热能管理体系。其中,推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由公共建筑向住宅和工业建筑延伸、由城镇向农村地区拓展,促进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在城市建成区,由政府投资新建的机场、高铁站、医院、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优先采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和民用建筑,鼓励采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
山东要求,加强监测监管,严格执行地下水禁限采区规定,中深层地热能开发优先布局地下水回灌条件较好的岩溶热储区域,对可能造成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和地面沉降的,要限制开发规模;禁止在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和已发生严重地面沉降的地区建设需要取水的地热能项目。建设地热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取水、无证勘查开采地热资源、违法违规排放污水等行为。
山东将打造“地热能+”多能互补、地热能供暖“低碳社区”、地热能服务乡村振兴、地热能绿色矿山四大示范工程。其中,结合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以商河县、高青县等县(市、区)为重点,统筹衔接地热能开发利用与城市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优先利用地热能集中供暖制冷,探索经济可行、绿色低碳的地热能清洁供暖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