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东省太阳能产品应用的管理,规范广东省太阳能市场,推动光伏平价上网,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范》、《南方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指南》等有关规定,广东省太阳能协会开展了《广东省太阳能产品推荐目录》(以下简称《名录》)的征集工作,并在通过专家审核后,发布了《名录》,取得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名录》,更好地促进太阳能行业的发展,现开展第八批《名录》征集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复核)单位按照自愿原则提出申请。
(二)广东省太阳能协会会员直接将申报材料报至广东省太阳能协会。
(三)广东省太阳能协会在收到材料后,在本月内组织专家评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对符合《名录》公布条件的产品和企业在评审通过后在广东省太阳能协会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产品和企业将纳入《名录》予以公布。请各单位将材料准备一份(A4纸张装订成册)申报纸质材料,连同电子文档报至广东省太阳能协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名录》申报单位应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名录》有效期为2年。列入《名录》的项目应在有效期满前60天,由项目单位重新申报。
《广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企业》申报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广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企业(单位)申请表(二)《广东省分布式发电项目建设企业(单位)规范经营承诺书》(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使用母公司资质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证明;(六)设计企业、系统集成企业提供一年以上光伏项目设计经验的人员设计项目清单或相关企业(单位)从业工作证明;(七)安装、运维、系统集成企业(单位),要求固定办公场所的,提供场所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不动产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八)系统集成企业要求社保证明的提供员工社保证明;(九)安装、运维、系统集成企业(单位)要求电工上岗资 格证书的,提交职工电工上岗资格证书,并含相应人员的社保证明;(十)系统集成企业委托设计、安装、运维合同、协议;(十一)用户反馈意见(运维企业1个以上,安装、系统集成企业3个以上,原则上应至少包含企业用户反馈意见1个)。根据行业和市场发展变化,申报时可适时要求补充和完善具体材料。《广东省太阳能产品推荐目录》申报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三)技术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必须提供经过备案的标准文本);(四)有效的全项型式检验报告、认证证书、专利证书等;(五)省级以上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 使用说明书,进口太阳能产品还应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入境 货物通关单及进口商品检验合格证;(六)用户单位应用证明和主要工程应用清单(含工程名称, 使用面积/装机容量、时间和效果等);(七)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包括申报产品关键原料(组件产品提供电池片,逆变器和汇流箱提供断路器,储能产品提 供电芯)采购合同、发票,企业能耗指标,通过ISO14001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ISO14064温室气体核证、PAS2050/ISO/TS14067 碳足迹认证等;根据行业和市场发展变化,申报时可适时要求补充和完善具体材料。(一)《广东省分布式发电项目建设企业(单位)规范经营承诺书》(二)设计企业、系统集成企业提供一年以上光伏项目设计经验的人员设计项目清单或相关企业(单位)从业工作证明;(三)安装、运维、系统集成企业(单位),要求固定办公场所的,提供场所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不动产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系统集成企业要求社保证明的提供员工社保证明;(五)安装、运维、系统集成企业(单位)要求电工上岗资格证书的,提交职工电工上岗资格证书,并含相应人员的社保证明;(六)系统集成企业委托设计、安装、运维合同、协议;(七)近两年用户反馈意见(运维企业1个以上,安装、系统集成企业3个以上,原则上应至少包含企业用户反馈意见1个)。(一)近两年用户单位应用证明和主要工程应用清单(含工程名称, 使用面积/装机容量、时间和效果等);(二)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包括申报产品关键原料(组件产品提供电池片,逆变器和汇流箱提供断路器,储能产品提 供电芯)采购合同、发票,企业能耗指标,通过ISO14001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ISO14064温室气体核证、PAS2050/ISO/TS14067 碳足迹认证等;根据行业和市场发展变化,申报时可适时要求补充和完善具体材料。1、颁发《广东省太阳能推荐产品证书》、《广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企业(单位)证书》广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企业(单位)名单管理办法广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企业(单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