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多地延期供暖 看天供暖成常态
气温渐渐回升,供暖季也即将结束。连日来,海阳市多地宣布延期供暖,让居民在温暖中迎接春天的到来。
海阳市发布2023-2024年采暖期延长供暖公告显示,海阳市2023-2024年采暖期应于2024年3月15日停暖,根据近期气温变化情况,经请示海阳市政府同意,海阳市本采暖期居民集中供暖时间将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24时,届时正式停暖,延长供暖期间不再向居民用户额外加收取暖费。非居民用户不在免费延长供暖范围之内,如需继续供暖可与热力公司协商解决。
招远发布停暖时间延期公告,为保障广大市民的供暖需求,根据近期气温情况,经报请市政府同意,招远市2023-2024年度采暖期停暖时间暂定由3月15日延期至3月25日,采暖期延长期间供热企业不再向用户收取取暖费。
栖霞市2023-2024年采暖期应于2024年3月15日停暖,根据近期气温变化情况,为保障居民供暖需求,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栖霞市本采暖期居民集中供暖时间将延长至2024年3月30日24时,延长供暖期间不再向供热用户额外加收取暖费。
烟台地处胶东沿海,气候变化较快,降温时间相对较早,春季气温回暖较晚。因此,供暖前的11月上中旬期间,我市天气经常遇到寒流,降温较大,有时达到0度左右;而在下一年的4月上旬,由于地温低,天气仍然比较寒冷。近年来,我市建立冬季供热预热制度,通过“看天供热”启动预热,并适时延期停暖,这一方式不但可以提前对供热系统进行消漏补缺,强化平衡调试,确保法定采暖供热期开始后达标供热,而且能主动应对可能提前到来的寒流等低温天气和“倒春寒”,受到居民的普遍欢迎。
记者了解到,由于涉及企业经营成本和节能减排,提前过早或一味延长时限可能导致不必要的运转,造成能源的无谓浪费,且增加供热成本,因此,《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市区(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采暖供热期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3月31日。其他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确定行政区域内采暖供热期。市、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情况适当延长供热时间,并向社会公布。供热企业不得延迟或者提前结束供热。”
今年,海阳市将开展供热服务保障体系重塑行动。坚持利民便民理念,完善供热服务网格体系,提升供热保障能力,不断扩大供热规模,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52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