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煤改电全部自行改造为空气源热泵,不享受设备补贴
各“煤改电”设备经销企业、自行改造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保障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191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汾河谷地污染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7号)等精神,依据《运城市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运政办发〔2024〕16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现就我县2024年“煤改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我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因地制宜、稳妥有序实施新增清洁取暖改造。改造方式为“煤改电”空气源热泵(含热风机)自行改造。“煤改电”改造严格按照“自行改造”和“一户一宅一表电价补贴”的原则进行,即每户居民在夏县只能享受一次改造优惠电价补贴,必须是居民用电,独立小院。凡往年已经参加过“煤改电”或集中供热取暖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各“煤改电”设备经销企业、自行改造户要结合当地电网实际负荷容量,做好安装和改造工作,全部实施自行改造,自行改造不享受设备补贴,在满足电网安全承载力的前提下有序接入,经验收合格后可以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
三、各设备经销企业、自行改造户请于10月15日前将自行改造名单及相关资料上报县清洁取暖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03598531909
联系地址:八一街行政集中办公区1号楼113室
夏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