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农村清洁取暖设备更新方案:以热水型空气源热泵、热风型空气源热泵等为主
8月27日,北京市延庆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延庆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北京市延庆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对清洁取暖设备运行使用满10年(燃气壁挂炉判废年限为8年,以企业产品明示为准)或虽没有达到上述年限经认定具备报废标准的清洁取暖设备,参照家电下乡补贴的方式,由农村住户市场化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完成申报、审核、改造及补贴发放的工作。
设备类型范围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和“双碳”目标要求,设备类型以热水型空气源热泵、热风型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蓄热式电暖器、燃气壁挂炉为主,鼓励使用新技术、新装备。
补贴标准方面:
“煤改电”设备:由农村住户市场化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40%进行补贴,其中市财政补贴30%、区财政在此基础上补贴10%。空气源热泵类产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6万元/户,其他产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36万元/户。设备安装(更新)用户选用的设备需符合相关参数标准,经审核确认后依据设备采购发票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用户自筹。
“煤改气”设备:市区两级财政按照用户采购清洁取暖设备价格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采购价格40%(市、区财政分别补贴30%和10%),补贴上限为0.36万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