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8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昌平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根据意见稿内容显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参照家电下乡补贴方式,延续原有改造模式(“煤改电”或“煤改气”),由农村住户在所在镇街确定的补贴范围内,自主自愿选择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40%进行补贴(市区两级财政分别补贴20%)。空气源热泵类产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6万元/户,其他产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36万元/户。设备更新后10年内不得再次享受更新设备补贴政策。
关于对《昌平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做好昌平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北京市昌平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北京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23〕49号)和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昌平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xinncjsfwzx@bjchp.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9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709023
4.登录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版块下“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昌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