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推进清洁取暖,鼓励因地制宜使用空气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区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50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力争超过4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稳步提高,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到2027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模进一步扩大,建成一批超低能耗建筑,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
《方案》提出,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工业余热集中供暖,支持建筑领域地热能、太阳能供热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指导农村牧区发展生物质锅炉供暖。提高建筑电气化水平,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先行试点,分区域示范推动自治区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实现供热智能化。逐步推动具备条件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用热量计量收费,户内不具备供热计量改造价值和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可实行按楼栋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