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4月起调整居民用气价格
近日,湖北省黄冈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联动调整黄冈市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通知如下:
2025年4月1日起,居民第一档年用气量420立方米(含)以内,销售价格为2.88元/立方米;第二档年用气量421-600立方米(含)以内,销售价格为3.46元/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601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为4.32元/立方米。
独立采暖户用气销售价格按照各档价格执行,即居民独立采暖(使用家庭壁挂炉采暖,含炊事生活用气)用户:第一档年用气量为1000立方米(含)及以下,销售价格为2.88元/立方米;第二档年用气量为1001立方米—1600立方米(含)之间,销售价格为3.46元/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为1601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为4.32元/立方米。独立采暖用户应向燃气企业申报核实确认。燃气企业应对用气量相对较大的居民用户,履行提醒告知义务。阶梯气价结算周期以年为单位,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