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整体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经审核确认,本次整体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地区共32个。其中,市级(4个):潍坊市、威海市、日照市、聊城市;县(市、区)级(28个):济南市历下区、济南市市中区、济南市天桥区、济南市济阳区、平度市、莱西市、烟台市芝罘区、烟台黄渤海新区、莱州市、潍坊市坊子区、临朐县、曲阜市、微山县、金乡县、宁阳县、威海市环翠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市岚山区、五莲县、临沐县、乐陵市、庆云县、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城市茌平区、临清市、莘县、冠县、成武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