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优化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扩围新风系统、空气净化器等21类产品
近日,福建省商务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优化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公告》。此次发布公告旨在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经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决定对福建省家电以旧换新的支持范围进行调整和优化。该公告的有效时间将持续至 2025 年12月31日。
福建省在国家所规定统一补贴的12类家电产品基础之上,进行了省级自主的扩围。具体来看,新纳入以旧换新支持范围的家电产品包含多个品类:厨房电器类有蒸烤箱、电磁炉、料理机(其中涵盖破壁料理机、绞肉机、厨师机、豆浆机、榨汁机、早餐机、面包机等);清洁与防护类有消毒机(柜)、空气炸锅;家居环境类有取暖器、空气净化器、新风系统(含新风机)、电扇(包含空气循环扇、空调扇、凉霸等);清洁电器类有扫地机(包括洗地机、扫拖一体机)、吸尘器、除螨仪、除湿机;个护健康类有智能健身设备(如跑步机、椭圆机、动感单车、智能健身镜等)、个人护理家电(包含电动剃须刀、电动脱毛仪、电吹风、电热理发器等);影音娱乐类有投影仪;办公与生活辅助类有显示器;衣物护理类有干衣机、衣物护理机(含电熨斗、挂烫机);以及其他类的饮水机(包含软水机、管线机、茶吧机、咖啡机)、垃圾处理器。
此次公告还对补贴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上述新扩围的21类家电产品,将统一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15% 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仅可享受1件的补贴,且每件产品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而对于国家统一补贴的12类家电产品,则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补贴标准来执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补贴政策仅针对达到2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