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5月31日,滨州市下发《关于扎实做好2021年度农村清洁取暖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2021年清洁取暖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将尽快制定建设实施具体方案,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督导检查,认真做好调度统计工作,全面启动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
据悉,近年来我市坚持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建设工作,自2017年至2020年底累计改造64.3万户。2021年,我市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确定2021年全市计划完成农村地区10万户的改造任务。依据《通知》,在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中,我市各县市区作为清洁取暖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将进一步明确清洁取暖建设工作职责分工,并将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在前期提报到村台账的基础上,尽快建立清洁取暖改造确户清单,明确各村(居)用户具体改造方式及用户信息。
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各级各部门在确定各村(居)改造类型后,将立即安排实施燃气管网、电力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依法依规统筹安排做好燃气壁挂炉、电力取暖设备、生物质取暖设备的招标确定工作,并根据本辖区生物质取暖用户规模提前谋划做好生物质燃料生产供应准备工作;加强对燃气、电力等清洁取暖工程的建设管理,完善各项建设手续,严格落实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切实强化对各类清洁取暖设备招标选购的监督管理,确保清洁取暖设备质量及后续维修维护等服务质量。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市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分工,严格监督考核,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建设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