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财政积极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工作
泰安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做好清洁取暖推进工作,加强预算执行率,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保障群众温暖过冬。2021年下达泰安市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为292.2万平方米,截至10月8日已完工309.1729万平方米,均超额完成建设任务;农村地区计划改造清洁取暖户数20万户,截至10月8日已完工20.0739万户,完工率100.37%,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90.24万平方米,农房建筑能效提升1753户,截至10月8日已完成全部既有建筑能效提升任务。
及时迅速下达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资金。2021年7月26日收到中央补助资金2.4亿元后,立即联合泰安市住建局按照各县(市、区)功能区承担的年度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比例进行资金分配,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项目资金预算指标。其中:泰山区2953.19万元、岱岳区4980.7万元、新泰市3475.34万元、肥城市3254.56万元、宁阳县2482.85万元、东平县2437.87万元、高新区2342.83万元、泰山景区702.06万元、徂汶景区1370.6万元。截至目前,泰安市各县(市、区)功能区清洁取暖项目改造工程均实施完工,目前大部分都在项目验收中。泰山区、宁阳县、泰山景区按照合同约定,已拨付中标单位6035.5万元。
用好用足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补贴。在对取暖设备进行补贴的基础上,每年每户最多提供600元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按照“多用多补、少用少补、不用不补”的原则,直接充入清洁取暖用户气卡或电卡中;对补贴资金在本采暖季未用完的,结余部分转入下一采暖季,抵扣下一采暖季的补贴资金,真正促进居民冬季取暖方式转变,养成清洁取暖使用习惯。落实县乡主体责任,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实效。根据试运行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探索建立清洁取暖补贴动态增长机制,适当提高低保户和困难户补贴标准,让农村居民确实用的起、用的好,确保清洁取暖运行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