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家用电器抽检不合格率19.7%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了2021年产品质量国家抽查情况的公告。全年共组织抽查检验24759家企业生产经营的25636批次产品,发现3079家企业的3120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2.2%,比上年上升2.2个百分点。
从2021年度国家监督抽查各产品不合格率分布情况看,微型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自行车、一次性竹木筷、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婴幼儿用塑料奶瓶等7种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0%;电热毯、童车、热轧带肋钢筋等77种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小于10.0%;针织内衣、建筑防水卷材、旅行箱包等65种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在10.0%—20.0%之间;按摩器具、空气净化器、非接触式水嘴等27种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大于20.0%,其中,抽查不合格率最高的5种产品是电热暖手器、车用汽油清净剂、电磁灶、滴灌带、空气净化器,分别为65.1%、56.4%、54.1%、48.6%、44.3%。家用电器、家用燃气用具、水暖卫浴产品等具体抽检情况如下:
2021年抽查的家用电器包括室内加热器、电热水壶、电热暖手器、家用电动洗衣机、储水式电热水器、电烤箱及烘烤器具、电热毯、按摩器具、电冰箱、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磁灶、吸油烟机、织物蒸汽机、空气净化器、食具消毒柜、加湿器、除湿机、厨房机械、房间空气调节器、洗碗机、快热式电热水器、电饼铛、自动电饭锅、美容仪等24种产品,共抽查1763家企业生产的1835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19.7%。电热暖手器、电磁灶、空气净化器、按摩器具等产品抽查不合格率较高,分别为65.1%、54.1%、44.3%和37.6%。
从抽查结果看,24种产品涉及电气安全项目(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接地措施、机械强度、元件等19类)的不合格批次约占家用电器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71.2%;房间空气调节器、空气净化器、家用电动洗衣机、电冰箱、储水式电热水器、自动电饭锅、吸油烟机、电磁灶等8种涉及能效项目(能效等级、耗电量、净化能效、额定低温制热消耗功率、额定中间制热消耗功率、额定中间制冷消耗功率、额定制冷消耗功率、额定制热消耗功率等8类)的产品不合格批次约占这8种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52.9%。电气安全项目不合格,容易引发漏电、起火等安全事故;能效项目不合格,将增加消费者的用能负担,影响资源节约。
家用电器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家用电器生产企业对产品标准了解不足,产品设计不合理,如在生产过程中未加装关键保护装置、选用的电子元器件规格参数不匹配等;二是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少用配件或使用了不满足标准要求的配件,如没有选用足够横截面积或耐高温材质的电源软线等;三是部分企业为提高销量,虚标产品能效参数。
2021年抽查的家用燃气用具包括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家用燃气灶和燃气采暖热水炉等3种产品,共抽查431家企业生产的435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7.1%。
家用燃气用具的检验项目涉及安全性能指标和使用性能指标。其中,安全性能指标是指影响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指标,例如气密性、干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等,使用性能指标是指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例如热效率、热负荷等。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问题主要集中在家用燃气灶产品的热效率、热负荷、燃气导管项目,以及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的热水产率、热效率、无风状态烟气中CO含量项目上。18批次家用燃气灶不合格产品中有10批次热效率项目不合格、7批次热负荷项目不合格、7批次燃气导管项目不合格;12批次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不合格产品中有4批次热水产率项目不合格、3批次热效率项目不合格、4批次无风状态烟气中CO含量项目不合格。
家用燃气用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在产品检验环节把关不严,进厂零部件少检或不检,出厂检验项目不全,或检验结果不准确,并未能及时发现零部件质量及安装问题,导致热负荷、热水产率等项目不合格;二是企业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如采用非标准的燃气导管增加了外接燃气软管脱落的风险,以及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如果意外熄火,不能及时关闭燃气阀门;三是产品结构设计不合理,如燃烧系统设计存在问题,造成燃烧不充分,导致火焰稳定性、干烟气中CO含量等项目不合格。
2021年抽查的水暖卫浴产品包括便器用压力冲洗阀、卫生陶瓷(洗面器)、地漏、家用不锈钢水槽、淋浴用花洒、陶瓷坐便器、陶瓷片密封水嘴、非接触式水嘴、智能坐便器、卫生洁具及暖气管道用直角阀等10种产品,共抽查1381家企业生产的1446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12.7%。
节水性能不满足标准要求是水暖卫浴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节水性能是水暖卫浴产品的重要指标,与建设节水型社会息息相关,一方面影响全社会水资源的消耗量,另一方面影响消费者的水资源消费成本。2021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陶瓷片密封水嘴、陶瓷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淋浴用花洒、非接触式水嘴、便器用压力冲洗阀等产品涉及节水性能,节水性能不合格批次占这6种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55.0%。
2021年节水性能不合格占比高于往年,其主要原因:一是近年来部分水暖卫浴产品的水效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完成制修订并于2021年正式实施,如GB 25501-2019 《水嘴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2021年1月1日实施)标准中,流量均匀性项目较上一版本标准的要求明显提高,由原来的不大于6L/min提高至不大于3L/min,部分生产企业未严格按照新标准要求开展生产,导致该项目2021年抽查不合格率达到17.0%;二是水暖卫浴行业小微生产企业居多,企业对外购原材料、配件质量控制不严,如选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流量调节器和与产品结构不适配的阀芯等零配件,导致水嘴、淋浴用花洒等产品的流量、流量均匀性、水效等级等节水指标出现不合格。
对于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市场监管总局已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依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要求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二是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限期完成整改,并及时对其开展复查;三是依法严肃查处抽查发现的质量违法行为,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力度,不断加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率较高的产品采取跟踪抽查,对消费投诉集中、共性质量问题突出的区域开展专项治理,严防严控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营造高压监管态势,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高质量发展。